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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b21版)
①填写并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理签字的《资金申购/申购申请表》
②转账凭证复印件
如果公司直销系统中记录的投资者风险容忍度与投资者认可和认购资金的风险不匹配,直销中心可要求客户填写《投资者风险容忍度确认书》,并在开展业务前传真至直销中心。
(3)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
(1)通过直销柜台开立新账户或之前未进行风险容忍度评估的投资者应填写《风险容忍度问卷》。
②投资者风险容忍度问卷的评估结果与投资者想要购买的基金的风险等级不匹配,因此需要填写《投资者风险容忍度确认表》。
(4)付款:
投资者应按照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申请认购前,将全部资金汇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
银行账号:4000040519200062443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编号。:27708405(同业),102584004055(银行间)
投资者填写的汇款单据必须注明认购基金的名称、基金代码和汇款目的投资者的姓名,并确保在募集期的工作日16: 30前到达。如果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转移资金,导致认购无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投资者未能在当日将全部资金划入账户,则以收到资金之日为认购申请受理日(即申请生效日)。
募集期结束时,如出现以下无效申购情况,申购款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人指定的基金结算账户,退款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承担:
(1)投资者支取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拨付资金,但未申请认购或认购申请未获确认;
(三)投资者配售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认购的金额;
(四)募集期结束后,投资者尚未收到认购资金;
⑤我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如认购无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持有直销结算账户的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清算和交付
1.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募集活动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缴纳的认购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和转换后的份额以登记机关的记录为准。
3.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权益进行登记。
V.基金验资及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发售结束之日起10日内,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但基金募集股份总额不得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少于200人。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产生的利息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转换为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股权转让份额的具体金额以登记机关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且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募集失败。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所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
六、当事人或中介机构募集
(a)基金经理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福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楼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何茹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福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楼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卢启智
(2)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义
成立于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2335.0416万元
持续时间:连续运行
基金托管资格审批及文件编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1037号
联系人:李玉斌
电话:(0755) 2216 8677
(3)销售组织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福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楼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卢启智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9号502室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银行大厦801b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华一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际贸易大厦一座1001室
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齐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R&F中心24楼07单元
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莹
2.银行销售组织: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站:银行.平安
(4)注册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福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楼
法定代表人:何茹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福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楼
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53
联系人:吴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嘉德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钟敏时代广场甲座201室
负责人:闵双启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钟敏时代广场甲座201室
电话:0755-33389203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王德森
承办律师:闵双启、王德森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滨河西路8号院7号楼中海房地产广场西座5-11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8-10层
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顾
电话:+86 (10) 88095588+86 (755) 8899233
传真:+86(10)88091190
联系人:邢祥忠
经办会计:邢祥忠、邹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标题: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9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