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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股份发行、以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股份发行、以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回发行股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的相关申请文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重新申报调整后的交易计划。随后,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撤销重组申请文件的申请。详见《科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临2016-088)和公告号。:201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关于科达公司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Pro 2016-092。
2016年8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16]413号)《终止行政许可申请审查通知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对公司发行股票、以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查。
目前,公司调整后的重组方案已经第七届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审议相关方案。完成相关程序后,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交调整后的重组申请文件。详见《科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第号:Pro 2016-097)和科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资料分别于2016年7月30日和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
特此宣布。
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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