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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为忠报道,记者近日从宁夏国家税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3年改革营实施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建立了改革营试点国家地方税收联合工作机制,以及政策效果分析、运行分析机制和专项应急预案。加强与建设、房地产、金融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努力实现户籍信息准确、户籍管理顺利迁移、系统运行稳定、纳税服务顺畅、满足开票需求、申报征收有序、社会反响良好的“七个保证”。目前,宁夏营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统计显示,宁夏营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底,全区试点纳税人增加22,340人,比试点初期增加18,240人,户数增加4.45倍;试点纳税人共申报增值税19.17亿元,累计减税16.62亿元。其中,试点一般纳税人减税4.99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1.95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享受减税9.68亿元。试点以来,增值税抵扣链条不断延伸,促进了企业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试点纳税人累计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45.07亿元,投资热情明显提高;它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化和分工。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有现代服务业18,700个,占试点纳税人总数的83.66%,比试点初期净增15,600个,增长5倍,显示了营改对现代服务业的强大吸引力,形成了服务业与制造业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发展机制;有效减轻了试点行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总体税负,加快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全区新增纳税人10,900人,新增就业岗位约35,000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
标题:宁夏:营改增试点结构性减税效应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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