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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第三方销售机构网点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以佣金为基础销售基金的第三方销售机构,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第三方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处理时间
基金销售日的9: 30-15: 00(不接受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资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立账户)
(一)申请开立资本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我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完整的资本账户开户申请表;
■第三方销售机构指定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及其复印件。
(二)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本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下同)签字的资本账户开户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预留印章;
■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一)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完整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我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填写完整的资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本人填写并签署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须知》。
(二)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下同)签字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在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申请订阅
(一)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本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后,可以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完整的订阅申请表;
■我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二)申请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下同)签名的认购申请表;
■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在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申请认购。
四.清算和结算
1.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认购资金无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或未确认的认购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有认购的基金将存入一个专门账户,募集期间产生的基金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完成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登记。
V.基金验资及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结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督促基金登记机构将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专用资产托管账户。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基金销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但募集资金总额不得少于2亿元人民币。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否则,基金合同将不会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之日宣布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产生的利息将转化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基金合同未生效的,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将募集资金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投资者。
6.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人
(a)基金经理
名称:金创何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甲座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华福一路115号投资银行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敏
成立于2014年7月9日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23838333-8900
联系人:王晶晶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55号
成立于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356,406,257,100元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袁弘
(三)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金创何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甲座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华福一路115号投资银行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敏
成立于2014年7月9日
电话:0755-23838923
传真:0755-25832571
联系人: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
网站:www.cjhxfund
2.其他销售组织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沪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沪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站:www.cib
(3)招商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站:www.cmbchina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站:www.hxb
(5)深圳前海伟众银行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天下国际中心36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甲座201室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77
官方网站:www.webank
(6)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福一路115号投资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福一路115号投资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站:www.fcsc
(7)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长庆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站:www.csc108
银河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友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
(10)中国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甲座18-21层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甲座18-21层4楼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公司官方网站:www.china-invs
(11)上海田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事实上,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茅沅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柏翠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5-3239
网站:www.10jqka
上海鲁法克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层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6618
公司网站:www.lu
(14)中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冯雪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和www.jjmmw
(15)上海豪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层41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官方网站:www.howbuy
(16)杭州吉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臧倩街文怡西路1218号1号楼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清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官方网站:www.fund123
珠海米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包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楼12层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文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官方网站:www.yingmi
上海虞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1800号袁攀公路2号楼615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祥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官方网站:www.fofund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机构出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金创何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甲座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华福一路115号投资银行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敏
成立于2014年7月9日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23838333-8922
联系人:吴东海
(5)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同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余伟峰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承办律师:董黯和齐鲁
联系人:董黯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注册会计师:曹、卞晓红
联系人:边晓红
金创和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2日
标题: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6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