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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占中报道,近日,《关于推进青海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根据意见,青海省将在三年左右的时间里,重点建设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平的农村社区示范点。《意见》明确了青海省相关司局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整合了各项涉农资金,建立了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意见要求各地科学规划农村社区建设布局。原则上,农村社区应根据现有建制村的管辖范围,按照“一村一社”的模式建立。对于人口相对分散的小规模自然村或居民点,可以“两村或多村一社区”的模式建立农村社区。

标题:青海创新思路打造农村社区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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