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28字,读完约4分钟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资本市场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日益显著。近年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资本市场代表成员的“声音”,尤其是监管层面,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通过梳理2013年以来两会代表的提案和建议,我们可以发现,他们高度重视证券市场法制环境的建设和完善,希望进一步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同时,我们希望投资者能够通过快速有效的诉讼协调机制尽快挽回损失,同时对各种违法行为实施高压态势。
修改证券市场的“大法”
成为代表们最大的“愿望”
作为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尽快对其进行修改的建议是近几年两会证券监管体系代表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早在2013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2013年他重点关注了证券法和期货法的修订,并将为此提交议案;全国人大代表、时任辽宁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局长潘学贤建议,证券法的修订应纳入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快证券法的修订进程,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现实;全国人大代表、时任湖北省证监局局长的芮月华向大会提交了修改《证券法》的提案。
同时,期货行业没有“大法律”。今年2月25日,全国人大代表、NPC金融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民主建设协会中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圣杰在关于全国民主建设协会中央委员会2016年两会提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将提出六项具体建议,包括“加快期货法立法,促进期货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进一步修订相关的“小法律”
提高证券期货检查执法效率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保持高度压力,严厉打击内幕交易、鼠仓等违法行为。在过去三年中,中国证监会分别收到611、678和723条线索,分别有190、205和345起新立案案件,分别有33、74和50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在看笔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全国人大代表、时任辽宁省证监局局长潘学贤在2014年3月表示,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被调查的相关单位存在不配合甚至拒绝等问题。建议执行证券法的财产登记、工商登记和通讯记录。调查权,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通过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或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以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和沟通记录的形式,进一步落实中国证监会的检查和执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侯外林,从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局长调任中国证监会检查组组长,可能有更深的体会。侯外林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从审计部门来看,虽然去年国内证券市场的审计力度很大,但实际审计中的工具和手段仍然不足,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突破。
作为市场监管的第一线,交易所也有话要说。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最近表示,近期出现了许多新的市场操纵案例,如短期交易,其特点是快速而激烈,还包括跨市场操纵和信息操纵。目前,对这类新的违法违规行为缺乏起诉标准,现行的认定标准也不合适。宋丽萍表示,应该修改和完善证券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认定标准。
建立和完善诉讼协调机制
让投资者不再“在可预见的未来”挽回损失
打击非法活动及相关机构和人员是资本市场监管者的重要职责,但这只是“硬币的一面”。当投资者权益因各种侵权行为而丧失时,如何通过快速有效的诉讼协调机制使投资者尽快挽回损失也是监管者必须提倡的“另一面”。
在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主任芮月华建议司法部门支持建立证券期货诉讼对接机制并进行调整。与诉讼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调解能够更加高效快捷地解决纠纷,耗时短、成本低,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平衡法律、政策和利益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好地减轻法院的压力,提高司法资源的使用效率。
可喜的是,今年2月24日,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陕西地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法律实体及分支机构等约300家机构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陕西证券期货纠纷解决的备忘录》。这是2016年1月在北京首次启动小规模证券期货纠纷速度调整机制,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除了对接机制,股权也将成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利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2月19日宣布,将在三个地方试行股份制。这是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唤醒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举措。
标题:完善法律环境为证券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5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