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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周围的人经常感叹“不要老”。“不敢”并非源于对衰老自然规律的恐惧,而是优雅而冷静地变老并不容易。
记者了解到,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董事长高、、全国政协委员、国际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全国政协委员、联合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戴浩等都提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以说,为了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养老行业中的作用,保险业的从业人员一直在努力工作。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据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因年老、疾病或残疾而无法照顾自己、需要在家或养老院治疗的个人支付费用的保险。通常,护理期很长,可能是半年、一年、几年甚至十几年。护理的意义在于尽可能长时间地保持个体的身体机能,而不是以治愈为主要目的。
在谈到中国养老的巨大压力时,我们经常关注老年人的数量和增长率,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仍有大量的残疾人和半残疾人需要长期护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说:“截至2014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达到2.1亿,占总人口的15.5%。根据我们掌握的数据,在2.1亿人中,近4000万是残疾人和半残疾人老年人。”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残疾和半残疾老年人口将进一步增加。此外,由于疾病和事故带来的护理需求,不应低估残疾人和半残疾人对长期护理的需求。
谁来照顾四千万老人
与4000万或更多需要长期护理的群体相比,没有一个人或机构能够完全承担长期护理的任务。戴浩说:“在44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下,中国大多数家庭属于4-2-1模式,即两个工人同时供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家庭逐渐转变为4-2-2模式。年轻一代的繁忙工作和孙辈的教育将使老年人缺乏精神支持和生活照顾。”
除了家庭负担不起之外,医院也不能承担长期护理的责任。孙洁告诉记者:“随着人口的老龄化,老年人的健康和保健问题越来越多。需要康复护理的老年人往往选择长期住院,增加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不利于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医院治疗职能的有效发挥。”
因此,保险业的一些成员都指出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也是“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积极实施。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何时建立
目前,一些国家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实现了几乎所有的成本转移和风险分担功能,成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之后的第六大保险。
在美国,长期护理保险的份额已经占到了该国人寿保险市场的近30%。另一方面,在中国,虽然长期护理保险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但在上海和青岛已经试点,并积累了一些早期经验。但是,由于发展时间短,基础薄弱,其全面推广普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戴伟认为,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从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来看,仍处于起步阶段;第二,虽然行业积极开展产品创新,但仍存在同质化程度高、保障内容简单等问题;第三,虽然护理依赖水平和服务内容的标准体系已逐步建立,但仍面临体系不完善和缺乏统一行业标准的问题;第四,支持发展的政策不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缺乏法律制度和税收支持政策。
综上所述,长期护理保险希望从一个产品实施到一个系统,这在产品创新、标准制定和政策支持方面还有点落后。至于如何弥补这么多“小点”,戴浩建议做好顶层设计,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三源一体”融资机制。另外,要特别注意政策引导,给予税收优惠,促进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有必要对养老服务业进行全面改革,促进医疗与护理多种形式的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只是保险业促进多种形式医疗服务结合的一个突破口。在这一突破的背后,今年将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养老服务改革,保险业自然不会缺席。
标题: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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