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了重点工作部门的分工,要求各部门最高领导人亲自抓,全面负责,按照分工逐项制定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上报国务院。其中,房地产税收立法应稳步推进,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
“根据今年两会的消息,可以粗略判断,房产税目前正处于立法准备阶段,基本草案已经起草完毕,正在完善之中。”如果是这样的话,金融研究所首席研究员朱振新告诉记者,国务院已经决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房地产税法草案将得到改进或加快。
苏宁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傅义夫告诉记者,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在制定中,登陆时间也不远了。房地产税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和金融制度都有很大的影响。
中国预算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张逸群告诉记者,在房地产税收立法过程中,可以通过财政、税收、住房和金融的协调,从多个层面和维度更有效地研究房地产税收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目的是使房地产税收立法符合普通百姓的愿望和经济健康发展的期望。
目前,市场的焦点是如何确定房地产税的税基和税率。生活区豁免会被设定吗?张逸群表示,房产税的立法设计应更倾向于宽税基和低税率,并从住房基本生活需求的角度实施一定数量的人均或家庭住房面积免税。这些具体标准应在中央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地方因素,由省级或副省级政府根据人口住房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区域气候特征等多种因素制定和调整。,从而更加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主要税收的特点。
“从国际经验来看,房地产税的税基主要包括两种方式,即根据租金收入和根据房屋评估价值。就中国而言,预计住房评估价值将用于征收房地产税。”傅义夫表示,有必要设定居住面积免税额度,适当放宽住宅建筑免税面积,以保障自有住房者的利益,避免进一步增加他们的税负。这样,房产税的出台将变得更加容易。
朱振新认为,全面直接征税是不现实的。预计今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将部分覆盖,从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的增量房开始,从增量房扩大到存量房,从高档房扩大到普通房。三线和四线城市暂时不征收或不给予一定的豁免条件,同一城市的核心区和非核心区的征收标准会有很大差异。
朱振新预测,房产税将根据评估价值,即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不是房屋的原值(即购买时的价格)征收。当房价上涨时,房地产税收负担将会增加,从而起到抑制房价上涨的作用。但是,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最终评估值可能会有折扣,因此应设定适当的评估率。
"划定免税区是房地产税收立法的重点和难点."朱振新表示,目前,比较合理且认可度较高的办法是,先对普通住房实行按户豁免,然后对超出豁免面积的家庭(户)按人均征收房产税。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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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地产税法草案的完善有望加快专家提出的住房免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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