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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52证券简称:浙江广厦公告号:Pro 2016-05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冻结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的通知,本公司持有的65,255,650股无限制股份已被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并等待冻结。被冻结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9%,冻结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冻结期为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本公司65,255,650股无限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9%。司法冻结后,广厦建设累计质押(冻结)股份65,255,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其中45,255,650股被冻结。

广厦建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37,050,000股无限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66%,因此此次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广厦建设表示,广厦建设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并努力尽快解除司法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宣布。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标题: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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