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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苏通讯员报道,为提高人民银行分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人民银行昆明分行将综合执法检查作为“两个整合、两个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重要抓手。2015年,本行大胆创新,从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入手,努力通过“五项措施”推动综合执法取得新成效。

以风险控制为导向,合理确定检查对象,突出检查的针对性。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分行立足云南金融实际,按照风险控制原则,首次重点检查了CDB、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政策性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下一步做好金融监管和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央行履行职责的基础上,检查内容不断完善,检查与调查相结合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为有效拓展金融监管触角,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分行在履行央行职能的基础上,不仅覆盖了金融统计、支付结算、信贷管理等10个项目,还加入了金融信息安全、金融机构金融存款业务、存款准备金会计科目核定存款范围使用等两项调查。

在质量改进的推动下,我们将大力创新检验方法,提高检验的有效性。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分行专门组织大理、保山、德宏、楚雄分行开展了交叉检查。交叉考试不仅加强了市县分支机构之间的学习和沟通,而且有效避免了属地考试中因人际关系而导致的“地方保护”现象,进一步提高了考试的质量和效果。

稳步推进,检查有序进行。此次综合执法检查是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分行的检查之一,涉及的业务范围最广,内容最广,工作量最大。结合修订后的综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我行组织检查人员进行了准入前培训。在这次检查中,全省16个检查组进行了76次入场谈话,查阅了117,707份材料,查询了1,002次,获得了6,119份证据,进行了66次退场谈话,签发了389份事实调查证明,87份执法检查意见和220张廉政监督卡。

“五项措施”助推综合执法成效显著

以执行纪律为保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分行结合当前“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在其辖区内全面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廉政规定。同时,认真落实反腐败公告和监督制度,进入被检查单位时及时公布反腐败纪律,公布监督电话,发放反腐败监督卡,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央行形象,提升央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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