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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1月北京首次推出小规模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制后,2月24日,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与陕西地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法律实体和分支机构等约300家机构签署了《关于推进陕西证券期货纠纷解决的工作备忘录》,进一步扩大了陕西地区解决证券期货纠纷小规模调解机制试点。

所谓小规模速度调整机制,是指对于简单的小规模纠纷,调解机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做出调解结果。如果投资者接受调解结果,争议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如果投资者不同意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对争议双方不具有约束力,投资者可以寻求其他救济。

据了解,除与投资者服务中心签订备忘录的证券经营机构承诺的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纠纷外,陕西辖区引入的小规模速度调整机制已主动接受并自觉履行了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调解结果。陕西辖区内30多家上市公司也承诺自愿接受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调解结果并自觉履行。备忘录还明确,投资者申请调解,投资者服务中心受理的,证券经营机构和作为被申请人的上市公司不得拒绝。

标题:证券期货纠纷小额速调机制在陕扩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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