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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信息港北京8月27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相关负责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认真追究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负责人,依法严惩,是对逝世生命的安慰,也是对社会负责的说明。 只有依法严格调查,深刻吸取教训,好好工作,才能防止悲剧的再次发生。
从公司经营许可到“环评”、“安评”的报告,从居民的安全距离到基本仓库条件,公司稍经与公务员的“关系”批准,开始生产运营,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无视和践踏。 天津港发生的爆炸事故,结果悲惨,表明安全生产行业的员工依然存在脆弱性,危险性非常大,必须切实处理。
这种事故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第一次,代价极大,教训极为深刻。 昆山工厂的大爆炸、青岛输油管道的大爆炸、安徽鞍山大爆炸……近年频发的事故表明,审查通过、监督管理的形式、无法执行等是事故的首要原因。
渎职者必须承担责任,制度法律的红线不能挑战。 只有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人给予惩罚,才能不滥用权力,不任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标题:“新华时评:让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者得到应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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