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98字,读完约3分钟

1月7日晚,河北衡水桃城区某小区某层发生爆炸。 事故第二天,男张某遥控无人机被拍摄到事故现场上方。 衡水市公安局表示,这种行为影响正常救援秩序的展开,引起部分民众的围困,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这是为了给违法行为者张某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 1月10日《新京报》)

【要闻】航拍救援现场被拘,是堂普法课

一般来说,允许执法现场和事故救援现场拍摄,既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可以强制执法人员进行文明执法。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公众摄影执法现场也必须遵守规则和底线,不影响执法的进展、现场秩序,不侵犯别人的隐私和国家秘密。 最近,公安部在召开的第二期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录像演示训练会上,对公众摄影现场执法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例如,根据复印件,对于交通警察的道路交通执法、民警的治安巡逻、通常性执法等公开执法,大众可以拍照。 例如,在行动上,摄影者和现场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最近双臂距离(约1.5米)…这些规范划定了摄影执法的界限,有助于公民监督权和公安执法权的协调共存。

【要闻】航拍救援现场被拘,是堂普法课

回顾“航拍救援现场被拘留”,8日上午,事故现场已经被警戒线包围,被逮捕的男子张某不允许,驾驶无人机拍摄到事故现场上方,引起了大众的围攻。 后民警报从无人机存储卡读取10几张事故现场照片,动态录像1分钟以上,是消防和公安民警报的救助、勘查画面。 由此可知,被拘留男性越过警戒线进行拍摄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大众的包围,扰乱正常的救援秩序,泄露警务业务的秘密。

【要闻】航拍救援现场被拘,是堂普法课

要知道警察设置警戒线的目的是禁止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和禁止拍摄警戒线内的相关现场。 其理由很简单,与可以拍摄的交通警察的道路交通法执行等通常的公开执法不同。 其他重要事件的执法现场与国家秘密、个人隐私、警务业务秘密有关,例如与治安管理处罚有关的执法现场,与现场取证和行政相对者隐私保护等有关。 刑事案件现场是开展搜查事业的第一现场,涉及脚印和指纹等证据的提取,以及现场本身涉及到嫌疑人的确定等重要问题。 如果允许人们擅自进入现场,拍摄现场,显然会妨碍正常的执法案件,破坏现场,妨碍案件的搜查。 另外,如果现场画面泄露,嫌疑犯可能会通过泄露的录像识别现场证人和警察,造成威胁报复等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要闻】航拍救援现场被拘,是堂普法课

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航空照片爆炸事故救援现场的人被拘留了。 这也是对公众的注意和警告。 虽然有监督民警执法的权利,但现场拍摄的权利也不能越境。 否则会妨碍正常执法,扰乱社会秩序。 所谓的“行使权利”也异化为应受惩罚的违法行为。

【要闻】航拍救援现场被拘,是堂普法课

本文中包含的复印件、照片、音视频资料,除非版权是齐鲁晚报的全部,未经任何媒体或个人授权,否则不得转载,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关于如何看待影响科学评价的发言权问题,陈列平教授最近在接受“知识分子”采访时首次公开了自己的意见。

既然作者的签名排名不能证明一切,应该如何正确估计一个作者在合着论文中的真正功劳呢?

有些领导人非常喜欢读书,有些人喜欢龙,有些人喜欢读书和有些人不喜欢。

标题:【要闻】航拍救援现场被拘,是堂普法课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5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