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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行业的运作都取决于其特定的商业环境。在既定的环境中,各方的参与者不仅被约束、规范、渗透和内化,而且还会发生碰撞、互动、整合甚至再创造。可以说,特定的参与者和抽象的商业环境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有着相同的因果关系。
在我看来,信托业的生态环境必须建立在几个支点上:第一,正确的观念和原则,这是市场的基础,行为的规则,和预期的“道”;二是在各方之间合理、有效、动态地分配成本和收益,防止利益失衡,更像是在技术层面上关注“技能”和“使用”;三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上,构建一个灵活、动态、稳定、可持续的商业环境,发挥其“潜力”。
这种生态建设主要取决于投资者、金融家、信托公司、监管者和媒体之间的耦合和互动,以及在多方博弈中实现的动态平衡。投资者提供资金(资本),金融家拥有实物资产或预期的潜在资产,这在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中扮演着信任行为的源动力和逻辑起点的角色;信托公司作为市场的主体,经营展览业,在经济活动中诠释理性工具;管理层构建顶层设计,定义思维框架和行为边界;媒体掌握公共话语权,创造舆论场,引领价值取向。经济、政治和文化三足鼎立,相互激荡,其结果最终体现在产业生态的基本特征和整体氛围上。
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都是货币资金的持有者,都享有使用货币资金的主动权,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资本的“人格化”,受资本“逐利”本能的驱使,往往表现出“不由自主”的被动性。因此,在收益内在动能的驱动下,投资者将资本投入到信托运营链中,以保持和增加其价值。货币从资本到资本的飞跃也意味着货币从消费到投资的转变,追求利润几乎是唯一的目标。目前,信托业之所以能够吸引如此庞大的资金,是因为其相对较高的收入能够更好地满足资本的逐利需求,但实际上,更重要的隐含前提是其较高的安全性。凭借高回报和低风险,该信托为投资者创造了“美好生活”已有10年。然而,以“刚性赎回”的潜规则强行转移投资风险是一种扭曲的机制,不符合收益风险正相关的客观规律,过度集中压力于单一市场主体,实际上蕴含着更大的潜在风险。因此,考虑到信托业生态的长期健康发展,投资者的期望/欲望应恢复到正常合理的轨道上,而“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和“投资有风险”的基本原则应回归到投资者的理性视野中,这应该是标题的含义。毕竟,资本虽然有“追求利润”的冲动,但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人们的性别、贪婪和恐惧,以及个性化的资本都是不可避免的。在过去,我们只看到利润和欲望,但在未来我们应该尊重和恐惧。然而,投资者很难为自己制定计划,或者我们应该依靠产业生态的“进化”、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心态和氛围的迁移。总之,所谓的“投资者教育”和“循善诱”的说教很难成功,“雷声大雨点小”的现实可以使恐惧战胜贪婪。
作为市场的参与者,信托公司有责任挖掘自身潜力,整合社会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专业、尽职、自律和诚信也应该是信托业所遵循的价值标准。就勤奋和创新而言,我们应该打破壁垒,没有界限,寻求趋同;但就自我期望而言,我们也应该设定底线,懂得恐惧,进退清晰,有市场主体的意识、责任感和道德观,并“爱惜羽毛”。
监管者拥有行政权力并提供公共产品。这包括政策、审批、指导和意见等明确要素的制定、发布和实施,还具有秩序、公平和正义的价值。目前,笔者认为市场对监管政策的迫切需求体现在两个节点。第一,各监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思路,为类似业务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使市场参与者能够依靠证据而不是处于亏损状态;第二,在明确标准的前提下,取消限制,使金融机构能够更广泛地覆盖各种金融业务,防止大量缺乏监管的非金融机构任意介入,因为这些主体在缺乏标准和自律的情况下会积累金融风险。以互联网金融为例,如果信托公司真的想进入这种新的模式(不仅仅是工具和渠道),就必须面对两个症结,即客户进入的门槛和能否对外宣传,这都需要调整监管思路,明确业务标准。
作为公共话语的主人和引导者,媒体除了具有明显的舆论监督功能外,还应承担起教育投资者、宣传行业理念、消除公众误解和疑虑的责任,并应成为行业的看护者和共同创始人,而不仅仅是批评者。由于信托业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在中国的存在有其特殊性,没有先例可循,可供借鉴的经验也很少,在探索中难免会有偏差、失误和弯路。如果稍有起伏,媒体就会盲目批评,引发公众负面情绪,这对信托公司来说是不公平、不客观的,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行业生态。媒体应该有正义和勇气的雄心,也应该有宽容和理解的心。
我们很高兴看到,在各方的良好互动和积极努力下,行业生态环境正在不断改善。例如,今年5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特定客户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征求意见稿)》,对基金子公司的管理引入净资本约束,表明监管机构在此问题上的监管思路趋于一致。今年8月,“党的三次会议”在互联网金融治理方面保持了同样的步伐。最近,“党的三次会议”再次“集体行动”,重点是严格控制风险和促进金融去杠杆化。监管机构的协调在消除不公平竞争和防范风险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信托登记公司的成立对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好处,对于促进信托产品的标准化和提高流动性是很有价值的。
著名的金融历史学家尼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曾经说过:“金融服务领域的演变是在监管框架内发生的,而‘智能设计’在其中发挥了作用。”信托业的生态优化也需要从被动形成向主动设计转变,从“自发”向“自觉”跳跃,从压力凝聚和收入积累向风险稀释和成本分担演进。只有这样,信托公司才能有更多的利润空,投资者可以期待长期和稳定的收入,行业可以避免它
(本文作者为五矿信托工作)
标题:以良性互动做优信托行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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