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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鉴于国内化纤上市龙头企业南京化纤(600889,BUY) (600889,sh)停产搬迁后,数亿元土地返还款“失踪”,国家商报发表报道称,南京化纤被报有3.7亿土地返还款失踪。

9月30日,南京化纤紧急发布澄清公告,称3.7亿元的相关收入属于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有权处置。“2009年7月,南京市政府共拨付污染搬迁补贴3.067亿元,用于支付南京化纤厂下岗职工的工资和生活费用。现在这笔费用仍在使用。”

3.7亿英镑的收入归政府部门所有

9月29日,根据一份实名举报,在南京化纤于2008年搬迁后,3.7亿元的土地返还款“下落不明”,目前仍没有任何声明。《国家商报》发表文章“南京化纤被报3.7亿元土地返还款失踪”。9月30日,南京化纤立即发布了澄清公告。

南京化纤在公告中称,该公司前身为南京化纤厂。2004年12月,公司与南京化纤厂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后,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燕子集镇付家场120号的360025.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宁启郭勇(95)字第0020号)归南京化纤所有。关于土地产权问题,该公司表示没有异议。

据此前报道,由于政府部门的规划要求,南京化纤于2008年停产搬迁。此后,8月21日,南京纺织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化纤化纤厂的控股股东和上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南京纺织集团)签署了宁地储购协会(2008)第0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储购协议》,南京化纤厂接受南京化纤和南京玛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玛莎,南京化纤的附属企业)

3.7亿土地返还款去哪儿了? 南京化纤回应:安置老员工

其中,南京化纤厂土地证书面积为360,025.7平方米;南京市马沙土地证书占地面积73,142.5平方米,上述地块的资产储存和购买总补偿金额为7.8亿元。包括对南京化纤5.6亿元的赔偿。

2008年9月23日,上述收储用地以13亿元拍卖。扣除全部土地收储补偿费7.8亿元和政府应计的五项刚性支出1.4824亿元后,剩余金额约为3.7亿元。

根据南京市政府2005年发布的《关于加快主城区产业布局调整的意见》,搬迁企业原有土地的实现将按计划公开上市交易,剩余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政府土地收入及相关费用后返还给企业。

对此,南京化纤在9月30日的澄清报告中表示,3.7亿元的相关收入属于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有权处理。

至于这笔3.7亿元的巨款的使用,南京化纤在公告中称,由于土地储备造成的搬迁,公司近1000名员工被解雇,这些员工被国有独资企业南京化纤厂接管安置。2009年7月,南京市政府共向南京化纤厂拨付了3.067亿元的污染搬迁补贴,用于支付下岗职工的工资和生活费用,目前仍在使用。

另外,据了解,玛莎公司和化纤厂参与收购和储存的土地总面积为433,168.2平方米,其中收购和储存的土地面积为391,433.7平方米,两者之差为41,734.5平方米,属于国有土地未被收购和储存的面积。那40,000平方米没有储存的土地到哪里去了?

在这份澄清公告中,南京化纤解释说,由于规划调整,规划红线外有4.1万平方米的土地(工业用地),由南京市国土局于2009年9月办理给国有独资企业南京化纤厂,用于支付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用。

管理层对民辉公司没有实际控制权

此外,《南京化纤报》报道称,3.7亿元土地返还款下落不明,该报道称,南京化纤公司与南京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汇公司)的管理层似乎关系密切,民汇公司的股东分别担任南京化纤及其关联企业的管理层。由管理层控制的南京港(002040,BUY)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刚房地产)也是其真实名称

南京化纤在声明中回应称,其不持有民汇公司和香港联合房地产的股份。自民汇公司成立以来,未与民汇公司有任何业务往来;它也没有任何业务应该披露,但没有披露与香港联合房地产。此外,本公司董事长丁先生在民汇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4%;总经理钟先生持有本公司1%的股份;副总经理钱先生持有公司0.4%的股份;监事倪晓鹰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2%;独立董事谢楠女士持有公司4.3%的股份,上述所有投资均为个人行为。

3.7亿土地返还款去哪儿了? 南京化纤回应:安置老员工

“上述相关人员均不持有香港联合地产的股权,且对民汇公司和香港联合地产没有实际控制权。”南京化纤的澄清公告称。

然而,举报人不同意上述澄清报告的内容。他告诉《国家商报》记者,“南京化纤实际上已经掌握了民汇公司近13.3%的股份,并有关联关系”。

10月10日,针对上述情况,国家商报记者致信南京化纤,根据澄清公告的内容提问,但截至发稿时,公司未回复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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