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28字,读完约4分钟
自今年5月中国银行(601988,BUY)(港股03988)推出首个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以来,被银行业关闭多年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正式重启。与此同时,不良资产收益权的转让开始酝酿。
9月6日,江苏银行(600919,BUY)和华能桂鑫拓通过银行信贷资产登记流通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进行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成为国内银行业第一笔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
9月29日,九江银行还通过银登中心成功开展了不良贷款收益权转让业务。受让方为“AVIC信托天顺(2016)146号信贷资产投资第一单基金信托”,原金融资产3.2亿元,实际转让金额3.2亿元。这次转移的资产是可疑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
也就是说,在短短一个月内,不良资产的收益权发生了两次转移。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向《国家商报》记者表示,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作为银行应对不良资产的一种市场化辅助手段,目前正在试点中,但目前还难以预测未来不良资产的规模有多大,预计也不会很大。这是因为不良资产收益权的转移可以提前实现部分资金,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它不能实现完整的“报表”。
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酝酿已久
目前,银行业面临的资产质量压力仍在增加。银监会网站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继续攀升至1.81%,比2015年底上升0.14个百分点,部分地区不良贷款率甚至达到2%以上。
“今年第二季度,关注贷款和不良贷款余额与关注贷款和不良贷款比例的剪刀差仍较第一季度有所上升,表明银行资产质量仍面临压力,需要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贷款。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加大不良贷款的处置和化解力度。”中国民生银行(600016,BUY)(港股01988)首席研究员文彬说。
事实上,为了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工作已经酝酿了很长时间。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银行监管工作会议上,监管部门不仅提到了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还提到了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
2016年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通知》(以下简称82号通知),将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范围扩大至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
2016年8月,银行信贷资产登记流通中心官方网站(以下简称银登中心)发布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试行)》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对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进行了严格监管。
9月6日,江苏银行发行了第一期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苏豫一期”,成为中国第一个以不良贷款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也是银监会82号文件发布以来银行业第一次不良资产证券化收益权转让。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为“苏玉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原资产金额为4.245亿元,实际转让金额为2.54亿元。
银登中心副总裁程佳俊曾表示,82号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正常资产收益权的转让和不良资产收益权的转让。根据银登中心的市场调研结果,商业银行以这种方式解决不良资产可能更具吸引力。应该说,这种方式为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开辟了新的渠道。
不良资产收益权转移的比例仍然很小
根据82号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中,正常信贷资产的收益权和不良信贷资产的收益权应分开转让,转让行不能构建混合信贷资产组合。
同时,82号文件还规定,银行转让不良资产收益权时,转让行在计算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和拨备覆盖率时,应将持续涉入计入不良贷款统计。此外,不良资产收益权的投资者仅限于合格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不得投资。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应适用渗透原则,个人投资者的资金不应通过套汇直接或变相引入。
曾刚表示,尽管两家银行已经开展了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我认为未来规模可能不会太大。”对于银行来说,不良资产收益权的转移并不反映不良资产风险的转移。从这个角度来看,与不良资产证券化方式相比,不良资产收益权的转移对银行的经营意义不大。
“事实上,银行现在处理不良资产的主要方式是将它们一批批地核销并转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是银行应对不良资产的市场化辅助手段,但目前所占比重仍很小。”曾刚说。
标题: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落地两单 专家称规模难做大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0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