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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博世力发纯债券(爱基、净值、信息)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股票发行已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证监发〔2016〕1358号。中国证监会对募集的基金进行登记,并不意味着其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了实质性判断或担保,也不意味着投资该基金不存在风险。
2.该基金是一个契约式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机构为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基金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基金的销售组织包括直销组织和代销组织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加、减少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基金将通过销售机构向公众发放。
7.投资者如欲购买本基金,必须开立由基金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期间,所有基金代理网点和直销机构应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8.投资者需要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该基金的申购手续。投资者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开立账户,但每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开立注册机构提供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新基金的申购业务。如果投资者多次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导致申购失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对申购失败不承担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设基金账户的销售组织之外的销售组织购买基金,他/她需要在寄售网点开设“交易账户”,然后认购基金。投资者在完成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核对确认结果。
9.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可以同时办理基金开户和申购手续。
10.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认购基金份额。首次单次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00元。详情请参考当地销售机构的公告。单个投资者在招募期间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认购的,基金份额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0元。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11.销售组织接受订阅申请并不一定意味着申请成功,而仅仅意味着销售组织已经收到订阅申请。申请成功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在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股票。在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投资者通常可以在t+2日后(含该日)在办理认购的网点检查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2.本公告仅解释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和规定。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6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刊登的力发Boss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本公告将同时在所有基金机构网站和公司网站(www.bosera)上发布。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发行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基金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关注我公司和基金机构最近的公告,或致电我公司和基金机构进行客服电话咨询。
15.我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订阅服务,并制定了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引。请在我们的网站上查阅或下载相关的商业规则和交易指引。
16.投资者可拨打Boss First Line 95105568(免费长途电话)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8)查询购买事宜。
17.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募集活动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前认购基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转让股份的具体利息金额以登记机关的记录为准。
18.本公司可根据不同情况对基金份额发售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9.风险警告
当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时,基金的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波动。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充分了解基金的产品特征,理性判断市场,承担基金投资产生的各种风险,包括:影响证券价格的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造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实施基金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特有的风险等。该基金的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受市场波动影响,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
该基金是一种债券基金,预期回报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基金和股票基金,是一种预期风险/回报中低的产品。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基金投资者可能会获得更高的回报或失去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能预测其未来的表现。
基金管理人按照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入。
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己的责任”原则。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因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而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a)基金名称
博士利发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博士利发纯债券;资金代码:003260)
(2)基金类型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份额的面值
该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1.00元
(四)直销机构和直销网点
1.北京博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兆业中心1栋23楼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韩
老板专线:95105568(免费长途电话)
2.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九石大厦25楼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张旭
3.博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楼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190
联系人:程
(5)股份出售明细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基金份额将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出售。
(六)基金认购率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出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1.00元
3.订阅费:
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方式收取基金认购费。如果一个投资者在一天内有多次认购,适用的费率应根据单次认购单独计算。
表1:基金认购率结构■
4.认购份额的计算
该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公式为:
(1)当订阅费受比例费率限制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率)
订阅费=订阅金额-净订阅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净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当订阅费适用于固定金额时:
订阅费=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认购净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计算示例
例1:如果投资者投资30万元认购基金,假设认购基金的利息为30元,对应的认购率为0.60%,他可以获得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净额= 30万/(1+0.60%) = 298,210.74元
订阅费= 30万-298,210.74 = 1789.26元
认购份额= (298,210.74+30)/1.00 = 298,240.74份
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他可以获得298,240.74股基金份额。
例2:如果投资者投资550万元认购基金,假设认购基金的利息为550元,相应的认购费为1000元,他可以获得的认购份额为:
订阅费= 1000.00元
认购净额= 550万-1000 = 549.9万元
认购份额= (5,499,000+550)/1.00 = 5,499,550.00份
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投资550万元认购该基金,假设认购的基金利息为550元,他可以获得5499550.00股基金份额。
5.招聘期间利息的处理
募集期内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份额以登记机关的记录为准。
6.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法
认购份额的计算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的部分应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基金财产承担。
7.订阅限制
初始单次认购金额最低不低于1.00元,追加认购金额最低不低于1.00元。详情请参考当地销售机构的公告。单个投资者在招募期间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认购的,基金份额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0元。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二、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手续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以佣金为基础出售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代销渠道的申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处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 00-17: 00。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提前完成银行借记卡并存入全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需要亲自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1)完整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以下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完整的银行借记卡;
2)填写完整的认购申请表。
(二)代销基金的证券公司接受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程序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以佣金方式出售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代销渠道的申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处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 30-15: 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2.资本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开立资本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立账户):
申请开立资本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资本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开立:
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好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在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基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申请订阅: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本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后,可以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认购/购买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基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如有其他要求,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指示为准。
(3)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申请。
2.接受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 30-17: 00(周六和周日截止)。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警官证、市民证、士兵证等)。)及其签名副本;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基金业务的投资者的公证书原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写《开户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如需开通远程服务办理业务,需签署《个人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五)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公告》复印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用于赎回和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4.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投资者的有效证明原件和投资者签字的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业务前,需要登录“卜式运通电子链接”系统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认购资金的分配
(1)个人投资者在申请认购前,应将全部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1)建行直销账户:
户名: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城市交换号码:429
银行间编号:50190
中国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编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账户:
户名: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桐城交易所号码:060149
银行间号。:61113
中国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编号:30110000015
3)工行直销账户:
户名: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729027305830
城市交换号码:1221
中国工商银行实时清算系统编号:20100042
中国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编号:10210000072
4)工行直销账户(个人投资者“汇款买入基地”业务偏好专用收款账户):
户名: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719027307551
城市交换号码:1221
中国工商银行实时清算系统编号:20100042
中国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编号:10210000072
(2)申购当日下午17: 00前,如果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未全部划入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申购申请无效。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一)投资者提存资金,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者开户不成功的;
(二)投资者提留资金,但未在期限内完成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获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拨付认购资金;
4)我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失败认购资金。
(2)投资者在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在t+2日后(包括t+2日,如果分行非工作日不营业)及时到开户行核对确认结果,或通过我公司客服中心核对。我们公司会给投资者发一封确认信。
(3)投资者在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在t+2日后(包括t+2日,如非工作日营业,则包括T+2日)及时到认购网点检查认购受理情况,或通过我行客服中心进行检查。
(4)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仔细阅读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个人投资者直接销售汇款买入基金的提示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我公司直销中开立交易账户时注册的银行账户)进行汇款。如果使用非预约账户、现金或其他不能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进行汇款,汇款将无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的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中正确填写直销账号,并保留有效的联系信息,以便在发生异常资金时及时通知;
3)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的汇款日17: 00前将汇款通知传真至我公司指定的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致电(010-65187055)确认;
4)投资者应全额汇款。申购当日下午17: 00前,如果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未全部划入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申购申请无效;
5)投资者在汇款交易中发生的银行转账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通过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及认购手续
1.接受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24小时接受开户和认购(认购期第一天开始认购时间为9: 30),但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17: 00以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bosera)查阅boser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Boser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2)尚未开始bosera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trade.bosera、Bosera移动交易系统(https://m.bosera)、Bosera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应用版本),与我公司达成电子交易协议,接受我公司相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开立直销账户。
(3)已开通博世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世拉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和支付;
(4)资金也可以通过汇款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719027307551
PBOC支付系统组织机构号:10210000072
(5)网上开户、认购、支付和汇款的业务规则及相关公告请登陆我们的网站。
3.网上支付的截止时间为申购当日17: 00,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的申请将被视为失败。
三、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以佣金为基础出售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代销渠道的申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处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 00-17: 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受)。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提前完成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全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在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原件及单位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业务经理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好的开户申请表应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章。
(3)提交以下认购材料:
1)业务经理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定申请表(申请书)。
(二)代销基金的证券公司接受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程序如下:
原则上,以下程序适用于以佣金方式出售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处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 30-15: 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2.开立资本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本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已开立资本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上一年度年检已完成)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法定代表人证书;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申请订阅: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申请认购。
5.注意事项:
(一)有其他要求的,以受托经纪人的描述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应注明所购基金的名称或代码。
(3)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 30-17: 00(周六和周日截止)。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原件及单位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签署的复印件;
(4)填好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信息(银行、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证明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填写《开户(机构)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使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需签署《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或《机构投资者电话网上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十一)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公告》复印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用于赎回和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名称相同。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可致电直销中心(电话:010-65187055)咨询开户业务流程。
3.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签字复印件。
(1)认购资金的分配
机构投资者在申请认购前,应将全部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1)建行直销账户:
户名: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城市交换号码:429
银行间编号:50190
中国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编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账户:
户名: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桐城交易所号码:060149
银行间号。:61113
中国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编号:30110000015
3)工行直销账户:
户名:博世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729027305830
城市交换号码:1221
中国工商银行实时清算系统编号:20100042
中国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编号:10210000072
(2)申购当日下午17: 00前,如果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未全部划入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当日申购无效。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时,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一)投资者提存资金,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者开户不成功的;
(二)投资者提留资金,但未在期限内完成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获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拨付认购资金;
4)我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失败认购资金。
(2)投资者在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在t+2日后(包括t+2日,如果网点在非工作日关闭)及时到我行直销中心或通过我行客服中心查询确认结果。基金合同生效后,公司将向投资者发出确认函。
(3)投资者在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在t+2日后(含t+2日,如营业网点在非工作日关闭)及时到我行直销中心或通过我行客服中心查询认购受理结果。
(4)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的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中正确填写直销交易的账号,并保留有效的联系信息,以便在发生异常资金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的汇款日17: 00前将汇款通知传真至我公司指定的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致电(010-65187055)确认;
3)投资者应全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 00前,如投资者认购资金未全部划入我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认购申请无效。
(4)本公司网上直接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低至b32版本)
标题:博时利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0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