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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b25版)
(2)网上现金认购程序
1.订阅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5日,上午9: 30至11: 30,下午13: 00至15: 00。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认购期间通过网上现金认购基金。
2.认购限额:投资者首次通过销售机构认购基金的最低单股为1000股,追加认购的最低单股为1000股。投资者可在发售期间多次认购本基金的股份,但认购申请一经接纳,不得撤销。
3.认购程序:投资者通过代理机构直接申请认购。
(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并在该机构办理指定交易。
(2)认购前将足够的认购资金存入资本账户。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请认购委托。,并且可以多次申请而不撤销订单。一旦申请被确认,认购资金将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程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离线现金认购程序
1.直销机构
(1)订阅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5日,上午9: 00至下午17: 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2)申购限额: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接柜台申请线下现金申购,每次申购份额必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超出部分必须是1万份的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网下现金申购的,单个账户中每笔申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没有上限。
(3)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认购需提交的材料:
A.etf基金网下现金申购业务申请表的投资者信息部分,填写完毕并签字或盖章;
B.有效身份证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警官证、市民证等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材料:
A.etf基金网下现金申购业务申请表的投资者信息部分,填写完毕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上海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基金业务授权书原件;
D.法定代表人和经理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f、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有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认购资金的分配
1)投资者在申请认购前,应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支票方式(支票方式仅限于深圳客户)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招商银行的直销账户:
A.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B.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新店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C.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D.招商银行
户名: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世界支行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2)申购当日下午17: 00前,如果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未全部支付至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则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提交申购。
(5)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一、投资者拨付资金,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开户手续或未能开户的。
b、投资者拨付资金,但未在期限内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获确认。
c .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基金或失败认购基金。
2)投资者在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在t+2日后(含t+2日,如果分行非工作日不营业)到开户行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我公司客服中心查询。
3)投资者在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在t+2日后(含t+2日,如非工作日营业,则为T+2日)在认购网点或通过我公司客服中心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4)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的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中正确填写直销交易的账号,并保留有效的联系信息,以便在出现异常资金时及时通知。
b .投资者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应在汇款当日17:00前将汇款通知传真至我行直销中心(0755-82509920),并通过电话(0755-82509820)确认。
5)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我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投资者以现金存款方式购买资金。
2.销售代理
(1)认购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5日,9: 00至17: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时间由各销售机构规定。
(2)认购程序
1)开立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认购前将足够的认购资金存入资本账户;
3)投资者应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代销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一旦申报被确认,认购资金将被冻结。
四.清算和交付
(一)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以线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基金所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让份额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登记机构对有效申购资金进行清算和结算后,通过销售机构进行网上现金申购和网下现金申购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资产,不转换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二)募集资金从划拨到专项资金募集账户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的利息归基金资产所有。
(三)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募集活动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权益的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完成。
V.基金资产验资及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限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决定停止募集基金,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股份总额不低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少于200人。
募集期限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决定停止出售基金,且符合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宣布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限届满且不符合基金申报条件的,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六、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a)基金经理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楼
法定代表人:刘英玲
成立于2011年12月6日
批准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编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亿元
持续时间:可持续运行
(2)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龚绍林
成立于1993年8月
注册资本:58.08亿元人民币
(3)销售组织
1.销售的主要协调人
招商证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龚绍林
2.线下销售现金的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楼
联系人:刘仪轩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
在发售期间,客户可以查询有关发售、投资咨询、开放式基金投诉等相关事宜。通过我们客户服务中心的电话号码4008-088-088(免费长途电话费)。
3.在线现金销售代理
网上现金销售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具体名单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包括: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程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方正证券、高盛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投证券、国海证券、郭进证券、CDB证券、国联证券、郭盛证券、国泰君安、国鑫证券、国源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蔡畅证券、恒泰证券、洪欣证券、深湾宏源 红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湾宏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蔡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AVIC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证券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关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郑玉丽
电话:021-58872935
传真:021-68870311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同里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承办律师:黎明明和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厦17楼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厦17楼01-12室
法定代表人:明歌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注册会计师:张晓东、陈丽群
联系人:李雁鸣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标题: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0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