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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16]1329号)批准,天水中兴真菌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兴真菌产业”)于2016年8月3日发行特定标的5368.3333万元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7,349,993.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07,456,155.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合验字(2016)第080006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和限售手续已于201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将于2016年8月22日上市,有效流通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非交易日顺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319,647,374股变更为373,330,707股。
非公开发行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6年8月18日,本公司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陶俊、其一致行动人田德、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金源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简化股权变更报告..其中,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陶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田德因本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而变更权益,陶俊、田德未参与认购,导致其持有中兴菌类产业股份总额减少。持股比例从44.92%下降到38.46%,中兴菌业持股数量保持不变;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此次股权变动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参与认购,导致其在中兴菌类产业的持股比例从5.62%下降至4.81%,中兴菌类产业持有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金源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变动是由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认购金源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导致其在中兴菌类产业的持股比例由0%提高至5.79%。
二.其他相关解释
1.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15号——股权变更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化股权变更报告》。详情请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供参考的文件
1.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股权变更简化报告(有限合伙);
2.金源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简化报告;
3.陶俊和田德的简化股权变更报告。
特此宣布
天水种兴军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标题: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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