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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银行”、“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9,445,500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1659号文件批准。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光大证券”)协商,本次发行股份为209,445,500股,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转让旧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发行价格为4.64元/股,2015年相应的稀释市盈率为10.17倍(每股收益按照本次发行后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高于中国证券指数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个月发布的《货币金融服务》(j66)的平均静态市盈率(6.11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未来将回到行业平均市盈率的风险,股价下跌将会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
根据《加强新股发行监管办法》(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发布投资风险专项公告。公告时间分别为2016年8月2日和2016年8月8日
原定于2016年8月3日的网上和网下订阅将推迟至2016年8月24日,发行公告的发布也将推迟。原定于2016年8月2日举行的在线路演被推迟至2016年8月23日。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内容:
(1)本期在发行流程、认购、支付等环节发生了重大变化,敬请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4.64元/股。线下发行不进行累计竞价查询。
投资者应在2016年8月24日(交易日)以此价格在线和离线购买,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离线订阅日期和在线订阅日期同2016年8月24日(T日),其中离线订阅时间为9:30-15:00,在线订阅时间为9:15-11:30和13:00-15:00。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相同的购买价格下,按照购买价格从高到低、购买数量从小到大、购买时间从最后到第一的顺序,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进行排序。不包括报价最高的配售对象的报价,不包括采购数量不低于采购总额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该价格的申报不会被拒绝,拒绝率小于10%。上述被拒绝的认购数量不得参与线下配售。
3.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购买意向,不得授权证券公司购买新股。
4.线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首次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8月26日(t+2)16:00前按照最终发行价格和配售数量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购买新股并中标后,应按照《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并确保其资本账户在2016年8月26日(t+2)末有足够的资金认购新股。投资者的支付必须符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一些线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
5.当线下和网上投资者支付和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暂停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6.如果有效报价网络下的投资者不参与认购或首次配售网络下的投资者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如果在线投资者在连续12个月内连续3次中标后未能全额支付,则不得在6个月内参与新股认购。
(二)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此事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入作出了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说法都是错误的。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认真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3)有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2016年7月26日(t-6)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意向书摘要》,尤其是wwwinfo中披露的意向书全文。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4)本次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投资者应关注上市首日股票发行量增加带来的投资风险。
(5)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和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4.64元/股,与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17倍(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母公司所有者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8.97倍(每股收益按母公司所有者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6)发行价为4.64元/股,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j66货币金融服务业。截至2016年7月29日(t-3),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j66货币金融服务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11倍。
中国证券指数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货币金融服务业有16个,包括5家大型商业银行、8家股份制银行和3家城市商业银行。江阴银行作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贴近“三农”,服务于中小实体经济。空区域市场潜力巨大,与城市商业银行相比具有一定的差异化优势,因此在估值水平上存在一定差异。
综合上述因素,发行价格为每股4.64元,2015年相应的稀释市盈率为10.17倍,比中国证券指数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个月公布的货币金融服务平均静态市盈率高6.11倍。存在这样一种风险,即发行人的估值水平在未来将回到行业平均市盈率,而股价下跌将会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进行理性投资。
(7)请注意发行价格和线下投资者报价之间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wwwinfo》当天刊登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结果及延期发行公告》。
(8)本次发行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始询价阶段,线下投资者根据真实的认购意向报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任何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应被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果对发行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要参与本次发行。
(9)发行人募集资金金额为923,902,170.80元。按照目前每股4.64元的发行价,共发行新股209,445,500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971,827,1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924,949.20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存在因募集资金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的风险,这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
(10)本次发行认购,任何投资者只能选择线下或网上认购,所有参与线下报价、认购和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上认购;单一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认购,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认购均属无效。
(十一)发行后,必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未获批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不上市,发行人将按照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
(12)发行人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份的限售期,关于限售期的承诺和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制安排是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做出的承诺。
(十三)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暂停发行的措施:
(1)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有效认购总额未达到初始线下发行数量;
(2)购买日,线下购买总额未达到t-2发行的线下股份总额;
(三)线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未能就发行价格达成一致;
(五)在发行和承销过程中,如有涉嫌违法或异常情况,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暂停发行;
(六)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会后事件;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并及时公告。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在本发行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时重启发行。
(1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投资价值并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认购。
(15)本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和其中蕴含的风险,合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和购买。
发行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6日
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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