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502字,读完约9分钟

保荐人(主承销商):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发[2016]1753号批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经发行人与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和“主承销商”)协商,本次发行股份为2500万股。这次发行没有旧股票转让。本次发行将于2016年8月17日(交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线下电子平台实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内容:

1.发行流程、认购和支付有重大变化,请注意。主要变化如下:

(1)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等因素。,并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9.19元/股。

投资者应在2016年8月17日(交易日)按当前发行价进行网上和网下购买,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离线订阅日期和在线订阅日期同2016年8月17日(T日),其中离线订阅时间为9:30-15:00,在线订阅时间为9:15-11:30和13:00-15:00。

(2)线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报价最高的部分从拟购买总额中剔除,剔除部分不低于线下投资者拟购买总额的10%(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申报价格不被拒绝,拒绝率可低于10%)。被排除的部件不得参与离线订购。

(三)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购买意向,不得授权证券公司购买新股。

(4)线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首次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8月19日(t+2)16:00前按照最终发行价格和配售数量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购买新股并中标后,应按照《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彩票中奖及创业板上市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确保其资本账户在2016年8月19日(t+2)底有足够的资金认购新股,且投资者的支付必须符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线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票,由主承销商承销。

(五)当线下和网上投资者支付和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金额的70%时,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原因及后续安排。

(6)有效报价网络下的投资者不参与认购或首次配售网络下的投资者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如果在线投资者在连续12个月内连续3次中标后未能全额支付,则不得在6个月内参与新股认购。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入作出实质性判断或担保。任何相反的说法都是错误的。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认真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计划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较高。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高操作风险和高退市风险的特点,投资者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发行人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在制度和规则上有所不同,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如果这些差异没有被正确认识,它们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有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8月9日指定的五个网站(巨潮信息网,wwwinfo网站;;中国证券网;;中国证券网,网站wwwstock;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招股说明书全文(www.ccstock)和发行人网站(http://www .匡顺),特别是“重大事件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种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5.本次发行价格为9.19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条件判断本次发行价格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从事的行业为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c26)。2016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宣布,该行业最近一个月的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6.35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5年发行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稀释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国证券指数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进行理性投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价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当日发布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

(3)本次发行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线下投资者根据真实的认购意向报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面、行业、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任何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应被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果对发行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要参与本次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低于发行价格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所涉及的风险因素,知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投机。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6.本次募集项目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7亿元。根据每股9.19元的发行价和2500万股新股的发行情况,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2975万元。扣除预计发行成本3381.6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9593.35万元,不超过发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在本次发行中,存在因收购募集资金而导致的净资产增加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7.网下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网下发行的股票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投资者应关注上市首日股票发行量增加带来的投资风险。

8.对于此次发行和认购,任何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网上购买。所有参与线下报价、认购和配售的投资者不再允许参与网上认购;单一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认购,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认购均属无效。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都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份的限售期,关于限售期的承诺和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限售股安排是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稳定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做出的承诺。

10.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暂停发行的措施:

(一)初步询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数量少于10家;

(2)初始询价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人数少于10人;

(3)初始询价完成后,待购总金额小于网下初始发行金额,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总购买金额小于网下初始发行金额;

(四)发行价格不符合发行人预期或者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未能就发行价格的确定达成一致;

(5)线下订阅总量少于线下发行的初始数量;

(六)网上认购不足,不足部分被撤回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

(七)线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八)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会后事件;

(9)中国证监会责令暂停。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宣布暂停发行和恢复发行安排的原因。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本发行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时重启发行。

11.发行后,必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方可在本所公开上市。如未获批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不上市,发行人将按照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1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投资价值并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认购。

13.本次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所有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所蕴含的风险,并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和购买。

发行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6日

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9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