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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赵山)1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以资本经营促进职能转变》等文件。会议强调,要按照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以资本管理为重点,规范资本运营,提高资本回报率,维护资本安全,依法建立和完善投资者监管权责清单。

探索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新路径

根据今天报纸上发表的《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选择》一文,从全球的角度来看,目前中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呈现出一种尴尬的局面。原因是参与混合改革的大部分企业仍沿用国有企业“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旧模式,民间资本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有效途径,也缺乏资本退出机制,导致混合改革失败。

文章认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几个问题:第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第二,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国有企业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控股股东与公司治理的分离是通过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的。第三,国有资本应如何体现“存在”,即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

探索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新路径

文章指出,探索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选择,一是明确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盈利性。重视提高股东的投资价值。第二,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把握一个总的原则:对企业和一些涉及国家战略和安全的特殊行业实行独资经营;对于其他企业,可以采取持股或控股的方式,尽量少持股多持股,以充分调动国有资本的能量。三是建立激励相容的董事会结构。第四,稳步推进,加强监管,建立完整的金融体系和政策。

探索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新路径

(详见今天的第五版)

标题:探索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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