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95字,读完约2分钟

近年来,互联网销售渠道在许多行业都呈现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15年,阿里“双十一”创造销售额912.17亿元,同比增长59.7%;2012年至2014年,服装网购交易额从3188.8亿元快速增长至6153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8.91%。作为网络营销的先锋,“网红”所创造的粉丝流量的实现规模不可低估。

“网红”是“网络红人”的缩写,指的是因网民关注的事件或行为而在现实或网络生活中走红的人。“网络红人”经济被红人的品味和眼光所主导,在社交媒体上越来越受欢迎,依靠庞大的粉丝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营销,从而将粉丝转化为购买力。

根据2016年中国电子商务大数据报告,女性占“网红”商店消费者的90%。这与“网红”商店大多集中在服装、美容等行业有关。随着“网红”门店向食品、户外运动、电脑周边等行业的扩张,预计未来男性消费市场将大有可为。2016年,红人产业产值接近580亿元,包括红人相关的销售、营销等环节的收入。

具体来说,在“网红”经济的上游,社交平台是主要的流量来源。随着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社交平台日益繁荣。社交平台起到了聚集资源、间接孵化“网红”的作用,其影响力使其处于强势地位。社交平台主要分为综合社交平台、自建社交平台和直播录制平台。

其中,微博是综合社交平台中最容易成为电子商务的。华斯股份(Quote 002494,BUY)此前曾投资于小额销售,并涉足社交电子商务行业。自建的社会关系平台孵化“网红”,并通过电子商务等手段实现;在激烈的竞争中,移动直播平台不断探索各种货币化模式。

孵化器和相关经纪人是“网红”的主要供应商;电子商务、广告、直播等。构成下游实现渠道。据分析,“网红”直播的实现方式包括广告、代言、奖励、支付等。未来有可能探索社区商演和“网红”的ip实现模式,即“网红”参与电影、电视、网络电视剧、综艺节目等。

据业内人士称,“网红”已经通过粉丝变成了现实。“网红”经济是一个全新的产业,它展示了互联网在供需两端的裂变效应,在制造商、设计师、销售商、消费者和服务提供商之间创造了一种全新的联系,展示了互联网与新经济(爱吉、净值、信息)全面融合所带来的活力。

标题:社交平台是主要流量来源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8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