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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裴晨曦
昨天,在接受《人民日报》独家采访时,一位权威人士阐述了他对“债转股”的看法。“我们强调多兼并、少兼并、少破产、少清算,但对那些确实无法挽救的企业,要坚决关闭,破产的要依法破产。不搞“债转股”,不搞“郎朗匹配”重组。这代价太高,自欺欺人迟早会成为一大负担。”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债转股不应该过热。要实施,就要严格控制贷款类别,有效解决银行资金消耗问题,在探索中逐步趋利避害。
回顾历史,债转股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出现了。但是,现阶段内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两点。
首先是主题的改变。20世纪90年代的债转股主要是商业银行在剥离不良贷款给资产管理公司后,在资产管理公司层面进行的债转股。不良资产剥离后的后续处置措施与商业银行无关。如今,主体已经变成了商业银行。
其次,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中国目前的产业结构是多元化的,股权转让和资本运营的方式也是多元化的。今天的债转股比三十年前更合适。招商证券(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首席财务分析师马鲲鹏表示:“如果说上世纪90年代的债转股是政府的行政行为,那么这一次是市场化和行政妥协的结果。”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债转股不应该过热,导致市场预期不佳。”债转股不能作为一种常规的经济干预手段,其目标应该是那些由于经济周期原因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
此外,一些内部人士认为,债转股中最重要的控制是贷款类别。目标企业应该是关注贷款,而不是银行账面上的不良贷款,即企业本身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但由于债务或资本问题,负债率过高。
在债转股过程中,还必须解决银行资本消耗问题,否则债转股后银行资本被股权资产过度消耗会影响信贷供给等一系列问题。马鲲鹏分析说:“解决资本消耗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帮助银行上市,并通过设立主体(必须由社会筹集)来筹集资金,如理财、资产管理等。,并同时接管股权以实现该表。”
标题:业内人士:不应过热引导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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