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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李)随着最近上海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中国29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从各地的方案梳理可以看出,各地普遍提出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许多地方降低了落户门槛,放宽了落户条件。
29个省出台了家庭改革方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司司长徐琳在4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后,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有几个地方尚未出台。因此,今年的第一项任务是让各地出台实施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
4月25日,上海宣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有29个省份实施了户籍制度改革。
Chinanews.com记者了解到,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和内蒙古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账户之间的区别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取消蓝印户口及其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Zhongxin.com记者注意到,上述大部分地区在当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一些地方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例如,上海建议取消本市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将其登记为居民账户;安徽提出户籍不再标明户籍性质,不再出具户籍性质证明;贵州提出,从2015年6月1日起,农业或非农业不再在“户口”栏登记,统一登记为家庭或集体户口。
一些地区放宽了定居条件
对于户籍制度的改革,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是否更容易实现“城市梦”。从梳理中可以看出,与国家版本的意见相比,许多地区的方案都降低了安置的门槛,安置的条件也更加宽松。
根据国家版户籍改革意见,要全面放开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相比之下,一些省份已经完全放开了定居限制区。例如,四川提议“完全放开对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定居限制”;山西提出“全面放开城镇和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贵州也提出“全面放开中小城镇的落户限制”。
对于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全国版户籍改革意见规定“大城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不得超过5年”,河南省缩短为“不超过2年”,安徽省缩短为“不超过3年”。
在2015年发布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基础上,内蒙古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户籍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放宽了呼和浩特和包头的落户条件。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取消了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结算的条件,扩大了合法稳定就业认定的范围,进一步放宽了户籍条件。
在大城市,积分被设定为“标准”
就特大城市的结算而言,“建立和完善积分结算制度”已成为其“标准”。上海提出深化和完善积分结算政策。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综合得分设置合理。
四川建议完善成都现行的定居政策,建立居住证制度;湖北建议科学控制武汉市人口规模,合理设置结算分值,建立积分结算制度。
陕西提出,xi市应根据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文化程度、职称(职业技能)和个人信用记录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结算分值,建立结算体系。
“不同城市的积分结算做法是不同的。地方政府通常根据自己的城市承载能力制定宽或紧的安置条件。”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琳19日在接受Zhongxin.com采访时表示。
“普遍的感觉是,大多数城市设定的条件和门槛太严格或太高,这使得许多想去城市的农民工无法定居。我希望通过今后的工作,一些城市能够降低门槛,放宽条件,让那些愿意定居的人能够真正定居下来。”徐琳说。
标题:29省出台户籍改革方案 部分地区放宽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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