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214字,读完约6分钟
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背景下,非银行支付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也相继浮出水面。
4月21日,一位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日前,央行、中宣部、中央稳定办公室等14个部委联合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据该人士透露,从具体安排来看,央行加大了支付机构客户准备金支付和机构间清算业务整改的风险。
具体而言,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加大对2015年客户准备金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督促挪用和占用准备金的支付机构限期补足,并对准备金存管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监督。落实整改要求。”该人士表示:“为加强客户储备资金的安全监控和管理,全面排查挪用和占用客户储备资金等潜在风险,摸清风险基础,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该计划,将在2016年8月底前制定客户储备资金集中存管计划。”
此外,央行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有序发展的原则,一般不再受理设立新机构的申请,重点是对持证机构的监督、指导和整改。
“目前,在270张支付许可证中,许多预付卡实际发行的卡不到2万张。多年来,诸如银行卡收单和互联网移动支付等许可证已经发放,其中许多许可证的交易量很小。”对此,一些资深人士表示,“但此前的支付许可壳以高价出售,仅一张银行卡收单许可就炒掉了3亿元。”如今,炸壳的风险很大。”
但是,营业执照存续期间未实际开展支付业务、长期持续停止支付业务、客户储备资金管理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的机构,将不予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与《监管计划》相配套的行业监管细则也已出台。4月19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类办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制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自律办法》)。
同一天,北京一家支付机构的一名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目前,这个行业非常紧张。”因为所有的支付机构都面临着第一次评级,涉及的问题很多,公司从上到下都在加班准备评级材料。支付协会发放的自评表格多达17份,平均每份表格约有5项,必须附上证明材料。”
储备基金将集中存放
“有些预付卡从一开始就动用了储备基金的大脑,而那些经营不到半年到一年的‘青儿’收购公司也受到了‘套利套利’的巨额利润的推动,或者是因为系统原因,或者是因为老板对其他行业的管理不善。这些都触及了监管机构的底线。”对此,上述北京支付机构表示。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此次整改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客户储备资金的安全,制定客户储备资金集中存放和管理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储备资金存放到符合要求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加强账户资金监控,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统一建立和集中监控基金账户。
储备基金托管银行不尽职尽责,甚至与支付机构串通的,应当采取限期改正、警告、罚款、通报批评、暂停或者终止储备基金托管业务等措施予以处罚该人士表示,“加强储备存管银行对客户储备资金损失的责任,必要时提供流动性支持。”此外,央行将逐步取消支付机构客户储备资金的利息支出,减少客户储备资金账户的资金存放。
下一步,支付机构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的透明集中运作开展跨行交割业务,推动清算机构共同构建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网上支付和清算,应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清算业务许可证。平台建立后,支付机构和银行开展的所有业务都转移到平台进行处理。
对无证机构进行整改
此外,此次整治的另一个重点是整治无证机构的支付业务。整治方案要求对无证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并根据调查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整治和责任追究工作,并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无证机构。
“根据有关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研究完善机构设置办法,推动建立对无照经营机构的正常整顿机制。要求在2017年1月底之前完成。”消息来源称。
具体而言,监管部门将对无照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检查和整理,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工商注册信息、客户或商户的数量和分布、交易规模、业务模式、结算方式、资金规模、存储情况、与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跨地区业务、不同级别的分包业务、与其他无照机构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挪用或占用资金的可能性,以及相关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监管部门将采取集中曝光和集中处理的方式,对一批典型的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非法开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无证机构进行整顿,对维护市场秩序起到威慑作用。”对此,前述知情人士表示。
就具体分工而言,央行将组织银联、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对无照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在确保商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关闭为无照机构提供的交易处理和资金结算渠道,并及时出具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政认定意见。
工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依法公示无照经营机构的情况,并将亏损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擅自从事支付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公安机关负责对有关单位和群众举报的无照经营机构的可疑线索进行梳理和分类,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认定意见,对涉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人员进行查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联、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协助做好无证机构调查、调查取证、风险预警等相关工作。
(编辑:林鸿)
标题:互金专项整治启幕: 支付机构备付金拟集中存管 空壳公司或吊销牌照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7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