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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2016年4月20日
1个重要提示
董事会和基金管理人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16年4月19日对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组合报告进行了审核,确保审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会获得一定的利润。
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应该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
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基金产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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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5年8月7日起,基金更名为“汇丰金鑫龙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为“汇丰金鑫龙腾混合”。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没有变化。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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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入是指基金的利息收入、投资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入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入。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所有费用(如认购赎回费、股息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入水平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的表现
3.2.1报告期基金份额的净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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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增长率变化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变化的比较
汇丰金鑫龙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累计净增长率与业绩基准收益率历史趋势对比图
(2006年9月27日至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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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60%-95%;股票以外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40%,一年内到期的现金或国债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基金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开仓。截至2007年3月27日,基金的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从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9月27日)至2015年3月31日,基金业绩基准为“75%×富时中国a600成长型指数收益率+25%×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自2015年4月1日起,基金业绩基准调整为“75%×msci中国a股指数+25%×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以上对基金净增长率的计算已包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股票产生的股票股息收入。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计算不包括报告期内富时中国600成长型指数成分股产生的股票股利收入。
4.2010年12月16日,新华富时600指数正式更名为富时中国600指数。
5.自2015年8月7日起,基金更名为“汇丰金鑫龙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汇丰金鑫龙腾混合”。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没有变化。
4管理员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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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委任日期为基金经理宣布王萍女士为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证券工作年限是指与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经理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规性和可信赖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贸易的特殊说明
4.3.1公平贸易制度的实施
为保障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公平待遇,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公平对待不同的投资组合,严禁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进行利益转移。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投资的全过程,用于规范与基金投资相关的工作,包括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授权、研究与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和绩效评估。
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部门按照公平交易制度开展投资管理活动、研究分析活动和交易活动。同时,我公司认真履行对所有公平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报告义务,并建立相关记录。
在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或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转移利益。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特殊解释
本公司制定了《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转移,密切监控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对同一投资组合和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了监测和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中,当日反向交易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当日证券交易量的5%。
4.4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及运作分析
2016年初,在融合机制试运行、人民币贬值预期加强和注册制度推进的影响下,a股市场经历了大幅波动,但当上述影响因素消退后,市场稳定并出现反弹。一季度,沪深300指数下跌13.8%,成长型企业市场指数下跌17.53%。
年初,基金组织减少了其股票头寸,调整了其投资组合结构,减少了一些中小型股票,并增加了一些与供应方改革有关的目标。因此,投资组合的波动幅度低于市场。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本报告期内基金业绩为-12.51%,同期基准业绩为-11.93%。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量或基金净资产值的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未发生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少于5000万元的情况。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的基金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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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划分的国内股票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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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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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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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按公允价值占报告期末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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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没有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贵金属。
5.8按照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权证的投资明细
在报告期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认股权证。
5.9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头寸及损益明细
在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股指期货。
5.9.2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没有持有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头寸及损益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没有持有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估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没有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的注释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人未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5.11.2
在基金投资的前十只股票中,除了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备选股票组合之外,没有其他股票。
5.11.3其他资产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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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转换期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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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报告期末十大股票限制流通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前十只股票无流通限制。
5.11.6投资组合报告注释中的其他书面描述
由于四舍五入,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场价值与净值之比的子项目之和与总额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化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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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7.1基金管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
在报告所述期间,基金经理没有持有基金。
7.2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于基金的交易明细
在报告所述期间,基金管理人没有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没有。
9参考文件目录
9.1参考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汇丰金鑫龙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2)汇丰金鑫龙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汇丰金鑫龙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汇丰金鑫龙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审批和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和营业执照的批准
8)报告期内汇丰金鑫龙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九)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自2015年8月7日起,基金更名为“汇丰金鑫龙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为“汇丰金鑫龙腾混合”。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没有变化。
9.2存储位置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郭进中心汇丰大厦17楼基金经理办公室地址。
9.3访问方法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经理办公时间预约。
如果投资者对这份报告有任何疑问,他们可以咨询基金经理。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站:http://www.hsbcjt
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标题: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7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