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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数百亿风险事件频繁发生,监管规模急剧收紧。
据报道,国务院上周召开了14个部委的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事实上,目前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不同程度地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如果由14个部委协调的专项整治全面展开,这无疑将是自去年7月央行与10个部委联合发布共同基金指引以来,互联网金融监管史上的又一次沉重打击。
在细分层面,具有不同业务属性和相应监管的分支机构逐渐落地。《证券时报》记者梳理了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四大支柱。随着每次都引入更详细、更深入的监管规则,已经野蛮发展了9年的互联网金融终于迎来了全面的转变。
“如今,许多打着‘互助金’旗号的平台仅仅依靠互联网的手段和身份。许多人谁运行和事故是传统的线下私人融资实体。”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曾刚说:“监管不应该纠缠于‘互联网金融’这个术语所代表的形式。注重实质重于形式,规范整个财务格式的顺序,严格控制准入制度。它不应该让金融模式变得太低。”
3000 p2p密集洗牌
2007年6月,中国第一个网上借贷(p2p)平台启动。以此为起点,国内p2p产业经历了9年的发展。
P2p在2007年至2011年间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其间大约有20个认证平台,主要分布在上海和深圳。截至2011年底,月营业额仅为5亿元左右,有效投资者人数约为1万人。这一时期的特点是:纯粹的信息中介,不涉及线下资金池,而只是网上撮合。
然而,情况变化很快,p2p进入了第一个扩张期。从2011年到2012年,P2P的数量迅速增加,从20家左右增加到240家左右,第一梯队的P2P如红菱创业投资、喜洋洋贷款、Touna.com等也在此时成立。截至2012年底,月营业额已达到30亿元,有效投资者从2.5万到4万不等。在此期间建立的平台已经开始引入本金保证和线下调查。
风险累积。2013年,运营困难、破产或逃跑的案例多达74起,是前几年总和的三倍多。从那年的9月到11月,超过40家p2p企业打破或关闭了他们的资本链。几乎与此同时,时任中国央行副行长的刘在不同场合为p2p设定了基调——网上贷款作为一个纯粹的平台,不能介入线下。
2014-2015年是巨大风险爆发和政策制定的时期。p2p操作平台的数量已经增加到近3000个,仅2015年就增加了1020个。与此同时,问题平台也大幅增加。全年有896个问题平台,是2014年的3.26倍。去年年中,银监会成立了普惠金融部,首次明确由普惠金融部对p2p行业进行监管。然而,这个决定只持续了几个月,最后的计划被调整了。最终确定为:根据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属地管理原则,p2p网络贷款专项整治由当地金融办牵头,其他金融部门配合。
同年12月28日,银监会发布了《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以负面清单方式划定p2p行业12条红线,包括禁止自筹资金、禁止平台收取用户资金、禁止提供担保、禁止项目期限分割等。
三个月后,全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正式成立。4月14日,中国黄金协会向会员发布了历史上最严格的统计制度,设计了300多个信息收集指标。此外,本月,许多地方的警方也不同程度地探索了p2p。
第三方支付的微利时代
央行对收购的监管思路最为清晰,收购是与金融业务关联度最高的基础业务。
从2011年到2014年,央行先后发放了270多个支付许可证。这是第三方支付的野蛮成长阶段,国内银行卡的发行量也大幅增加。根据监管部门的数据,2010年底共发行银行卡24.2亿张,到2014年底,银行卡发行量翻了一番,达到近50亿张。
随之而来的是“成长的烦恼”。在银行卡线下收单市场中,存在许多非法现象,如“码集”(非法申请低利率)、假商户、信用卡套现、现金池等。2014年3月,央行发布文件,要求汇款世界、易派和富友等8家主流支付公司完全停止线下接触新商户。自去年以来,几家预付卡公司的支付许可证已被监管机构吊销。
去年底,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个人网上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的交易限额不同。
“在连接商户的同时连接卡组织,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第三方支付有助于提高国内银行卡的普及率和普及率;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上一年和前一年,第三方支付无疑可以称得上是互助黄金行业资本流动系统的骨架。”华东一家支付公司的高管表示。
如今,第三方支付面临的困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支付宝和微信在线支付的寡头局面以及线下场景的不断渗透,极大地侵蚀了其他支付公司的市场份额;严格的监管使得许多创新业务变得困难,比如p2p资金存管。在转型之路上,一些支付公司以另一种方式探索金融市场,而另一些则生活在上市公司或互联网巨头中。
今年内,收单市场的行业分类将完全取消,贷贷分离也将落地,银行卡收费的市场化定价即将启动,这将从制度的底部解决银行卡收单市场的混乱。"对于大多数支付公司来说,未来肯定会进入微利时代."北京的一家第三方公司支付中等水平。
股权众筹和网络保险:
担保分支机构的监管标准不同
股权众筹和网络保险这两个分支之所以被放在一起讨论,是因为这两个领域的监管态度最为鲜明:前者是因为详细的规定被推迟了,后者是因为监管机构在业务达到一定规模后就发布了临时监管措施。
中国第一批股权众筹于2013年正式启动。根据零一研究所的数据,截至2015年9月底,中国仍有186个股权众筹平台正常运行。根据英灿咨询发布的2015年中国众筹行业半年报,中国股权众筹项目完成率仅为7.14%。
这个领域的监管可以称为曲折。
在去年7月发布黄金互助指引后,中国证监会于8月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网上股权融资活动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股权众筹主要是指公众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小额融资。股权融资活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活动。
业内人士解释如下:除了京东、平安和阿里巴巴被证监会批准进行公开股权众筹试点外,其他所有众筹平台均不得开展股权众筹业务。《通知》一发布,许多众筹平台就更名为“××私募众筹平台”。
2015年8月10日,证券业协会发布文件,将《场外证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项“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换句话说,这些平台必须更名为“××私募股权融资”。
接受采访的几个股票众筹平台披露的现状是:“在等待监管规定的同时,用新名字做应该做的事情。”到目前为止,股权众筹的业务指导还没有到来。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络保险。据媒体报道,网络保险专项整治计划由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司牵头协调,人身保险监管部、财产保险监管部、中介监管部、稽查部参与。
事实上,近年来,网络保险的风险到目前为止还是比较简单的,即委托或虚构一些外来的保险。为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去年7月发布了《网络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从事网络保险和类网络保险业务的机构资质和操作方法作出了相关规定。
标题:互联网金融四大支柱这九年:准入门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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