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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已经走过了九年。

从2007年低调建立第一个互联网借贷平台(p2p),到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基金在线营销,再到异军突起的股权众筹,再到第三方支付的大规模兴起...无论是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新金融还是共享金融,经过九年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已经拥有了越来越多的业务分支。

肆无忌惮的“高利率”虚假宣传、巨大的交易规模、急剧上升的风险以及难以置信的商业“创新”……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都有足够的理由被正式纳入监管范围。尤其是去年以来,泛亚、易藏、达达集团、资产等数百亿理财平台的风险赎回事件接连发生,刺破了普通百姓的钱包(603883报价,买入),刺痛了监管神经。

监管层兵分七路围猎P2P非法集资

关键是他们的把戏几乎是简单而粗鲁的:他们是在中央商务区(cbd)的高端写字楼里特别开放的;办公室里挂着他们老板、政治家或名人的照片;雇佣一大批推手(地面促销推销员),只需找一个讲师来做财务培训,就敢让这些年轻人拿着“财务规划师”的头衔,去广场拉跳舞的阿姨和阿姨来投资;找一个明星平台,找一个美女做生意;网上宣传比“母公司有丰富的财务资源上市”更大胆,年化回报率为每分钟30~40点...

监管层兵分七路围猎P2P非法集资

最终,这些平台的指控通常是“涉嫌非法集资”,其背后的故事是一样的:设定虚假的投资目标,共同夸大平台及其母公司的业绩,涉及平台与担保人或金融家之间的关联交易,利用下一批投资者的资金填补前一批投资者的本金,雪球越滚越大,直至资金链断裂。

另外,互联网的金融模式同时又各不相同,这可以概括为没有一个信用中介来源于贷款需求。

以最近发生的数百亿级平台金钟为例,它通过合伙制股权基金模式,在网上和网下向投资者承诺较高的年化收益,并将绕过当前监管要求筹集的资金非法投资于可转换债券(Aiji、净值、信息)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项目。如果一定要界定的话,可以说是“私募的公开发行”。

除了金钟,还有出租资产收益权和票房收益权的证券化平台,也不乏p2p平台出售一些分成几股的资产管理产品。

也就是说,任何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问题都不能再由一个纯粹的监管部门来干预。有时,它甚至跨越三个领域:私人借贷、第三方财富管理和基金销售,需要银监会和证监会的联合干预。

监督能允许你这么挑衅几次?!因此,随着一些纲领性文件(如去年7月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颁布,监管从细分领域对行业发展进行了实质性的规范。

上周,共同基金领域最重要的消息是: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视频会议,启动为期一年的全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证明文件为国务院同日批准的相关文件。据媒体报道,该文件有7个整改子方案,其中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将在网上支付、点对点贷款、股权众筹和网络保险等领域发布专项整改规则。

我很高兴终于看到,监管不仅关注覆盖面最广的p2p格式,还止于从顶层设计层面发布行业指导意见,或从协会层面发布信函和指南。相反,在“独立监管”的框架下,它将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联合起来,打击各个领域的非法集资。

在中国金融规则制定者的强力干预下,互联网金融的整顿将会更加深入和有效。我希望将来不会有人在超市卖理财产品,也不会有人在跳完广场舞后被骗去买“理财产品”。

标题:监管层兵分七路围猎P2P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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