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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士透露,“搁浅”的重组也是由于债券赎回的风险。“当地政府和承销商都希望承诺对重组后的山东焦化予以支持,而山东焦化希望在短期赎回问题解决后进行重组。最后,谈判于3月1日破裂。”
我们的记者李玉民从北京报道
3月10日晚,《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此前宣布违约的“15 HTC cp001”在当地政府的干预和积极配合下,融资工作取得进展,预计4亿元短期融资本息将在近期全部还清。
然而,截至发稿时,发行人淄博宏达没有回应。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报价为600,000,BUY)在回复中表示,“所有公告将优先”。
3月8日,赎回截止日,“15宏达cp001”发行人淄博宏达一号纸正式宣布,由于未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债券违约。迄今为止,这是债券市场上第一只发布赎回公告,却没有给出任何风险警告的债券。从风险暴露、意外赎回公告、突然违约到预期赎回,整个过程可谓曲折如履薄冰。
事实上,有赎回风险的迹象。3月2日,淄博宏达及其债务评级被大公国际从a/a-1下调至bb+/b。同一天,本报报道了“淄博宏达出售后仍面临4亿元短期付款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关风险。
3月3日,发行人淄博宏达“意外”发布赎回公告。出人意料的是,在3月8日,也就是最后一个赎罪日,剧情被“震惊和逆转”。3月8日晚,淄博宏达再次宣布公司未能按约定筹集到足够的偿债资金,未能按时足额支付“15宏达cp001”,构成实质性违约。公司将尝试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偿债资金。
同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机构宣布“3月8日为淄博宏达‘15宏达cp001’付息日”。截至当日,我公司尚未收到淄博宏达矿业(报价600532,BUY)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付息资金,暂时无法代理发行人支付该债券的利息。”
政府干预化解风险
2015年3月9日,淄博宏达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4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简称“15宏达cp001”)。该债券期限为一年,本金和利息将于今年3月8日到期。该债券的利息为8%,发行人到期应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共计4.32亿元。
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由于淄博宏达是当地龙头企业,拥有近万名员工,当地政府在风险发生后特别关注淄博宏达的情况,多次介入解决了淄博宏达的债务问题。
根据债券发行文件,淄博宏达是一家民营企业,主要在山东省从事铁矿开采、深加工和矿产品销售。其下游是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受铁精矿市场价格下跌影响,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盈利能力明显减弱。
由于流动性紧张,该公司试图通过“断臂”来生存。2015年12月14日,淄博宏达与梁、等五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上市公司宏达矿业2.14亿股股份。股权转让后,淄博宏达在宏达矿业的持股比例从43.84%降至2.24%,失去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然而,在“出售”之后,淄博宏达仍然没有走出困境。按照每股10元的股份转让价格,淄博宏达大约赚了21亿元。然而,大公国际的评级报告显示,“2015年11月至12月,淄博宏达用股权转让所得资金偿还贷款16.24亿元,短期偿债能力仍较大。”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底,淄博宏达总部的计息负债总额为39.82亿元,全部为短期负债,偿债压力仍然较大。
2015年12月25日,淄博市政府召集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银行业协会、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东营银行、中信银行、商祺、临淄农村商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京津银行等债权银行召开会议。
据与会者称,当时,政府要求所有债权银行“不发放贷款,不抑制贷款,不拖延贷款,不改善担保条件,并通过借入新贷款和偿还旧贷款来更新贷款。”同时,要求债权银行承诺不擅自降低贷款风险等级,不提起诉讼,不查封、冻结企业资产。
此外,知情人士称,在淄博注册的另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山东焦化以前与淄博宏达有业务往来,山东焦化在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参与了淄博宏达的重组。
重组中止的整个过程
2016年1月20日,淄博宏达发布《关于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公告》,称山东焦化通过其子公司山东铁雄冶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铁雄”)收购了淄博宏达的母公司淄博赵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赵晋”)。收购后,山东焦化持有山东铁雄66.33%的股份,山东铁雄持有淄博赵晋100%的股份,淄博赵晋持有淄博宏达100%的股份。因此,山东焦化成为淄博宏达的实际控制人。
2月1日,山东焦化还宣布收购淄博赵晋的目的是对公司进行转型升级,实现战略规划布局。但是,“此次收购尚未完成,发行人正在聘请国内会计师和评估师对宏达矿业的海外矿产进行重新评估。发行人还聘请律师为此次收购的法律方面提供咨询,发行人需要支付费用。这一考虑尚未最后确定,正在与被收购方谈判。”
知情人士称,虽然未支付相应对价,但早在2016年1月8日,淄博赵晋的股权已变更登记为山东铁雄,淄博宏达名义上成为山东铁雄的子公司。“然而,山东焦化进入该站后,它被审计和调整。发现淄博宏达及其关联公司无形负债沉重,结构复杂,重组困难。3月2日,决定暂停重组计划。”
据公开信息,淄博宏达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段连文。除淄博宏达外,段连文实际控制的是南津招集团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铁精矿、焦炭、发电、生铁、钢坯等。,这与淄博宏达的业务密切相关。淄博宏达作为关联企业,为南金兆集团提供了上亿的融资担保。其中,截至2014年9月底,淄博宏达对南津兆集团的担保金额为2.88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了解到,早在2014年,南金兆集团就出现了流动性风险,作为债权银行之一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多次参与协调和化解。然而,当淄博宏达在2015年3月发行短期融资券时,招股说明书并未披露这一风险情况。
对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表示,“淄博宏达是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和信息披露主体。南京兆集团与发行人淄博宏达没有股权关系。南津招集团不在淄博宏达的范围内。”
知情人士还透露,重组因债券赎回风险而“搁浅”。“当地政府和承销商都希望承诺支持重组后的山东焦化,而山东焦化希望在短期赎回问题解决后进行重组。最后,谈判于3月1日破裂。”
《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了淄博市政府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的《关于解决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短期融资支付问题的业务请求的函》,表明此前政府和监管部门多次就淄博宏达的短期融资支付问题进行谈判,但未达成一致。山东焦化明确表示,如果4亿元的短期融资不能按时支付,公司将在违约前暂停重组。该信函于2016年3月1日签署。
3月7日,山东焦化集团发布公告称:“山东铁雄于2016年3月2日召开董事会,因双方意见不一,决定暂停收购。同日,山东铁雄返还了淄博赵晋100%的股权,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3月2日,淄博赵晋的股东由山东铁雄变更为青岛北海冶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者为自然人股东何斌、李杰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分析师认为,3月1日,据了解,山东焦化集团无意支持淄博宏达还债,将退出重组。然而,3月3日,发行人淄博宏达和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发布了按期付息的公告,表明当时可能还有其他偿债资金渠道。3月8日,出现了暂时的违约,这可能是承诺的出资人再次改变了主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负责人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发行人作为债务人,有责任及时披露赎回公告,偿还到期债券本息,发行人应采取各种措施积极筹集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履行主承销商职责,监督发行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告,监督发行人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标题:淄博宏达“黑天鹅”事件全记录:政府介入或将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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