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77字,读完约2分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评估办法》,提出了4项评估内容和6个评估问题,对年度计划中扶贫工作成绩显著的省份给予一定奖励。有问题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将采取约谈、整改等措施,并对造成的不良影响承担责任。考核结果将作为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网民们认为,这种考核方式明确了行政系统中的责任、奖惩,有助于激发扶贫的制度优势。在实施新的评估指标时,各级地方政府应该表现出更加系统化的实施热情,同时要有科学的机制来保证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
激发扶贫系统的优势
“将扶贫成效纳入省委、省政府的评估范围,实际上凸显了一种新的发展观要求。”网友“朱昌俊”认为,地方政府应该把扶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实际上是对近年来只考虑gdp的评估模式的补充。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都把经济发展指标放在首位。虽然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发展平衡的矛盾。贫困地区的长期存在是具体表现之一。因此,当前将扶贫责任纳入省级政府评估,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更加注重均衡和全面发展,真正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不让每个人都落在后面。
“值得注意的是,评估方法首次引入‘第三方’力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相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对相关评估指标进行评估。这无疑会更好地发挥独立和专业的优势,有效避免政府作为“运动员”和“裁判”所带来的弊端。”网友“舒”说。
标准化评估需要科学评估
“一个部署,九个实施。如何使考核办法深入人心,如何调动地方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键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级、各地区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不能停留在纸上,挂在嘴上,看起来像是走形式。”网友“徐步升”说。
网友“向”表示,考核办法的实施并不是按照教材执行,而是考核办法中的规定要与实际情况有机结合。例如,升级后的评估方法修改了评估内容,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真正把握群众的满意度呢?这需要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认真研究;例如,如果这次评估方法中包含了第三方评估,如何保证第三方评估的客观性和公平性也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网友“余”表示,在局部实施过程中,必须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以增强适应性和接地气。评估方法的实施必须真正涉及到官员的切身利益,并形成一个有效的工具来设置和调整扶贫工作。(记者张小姐整理)
标题:精准考核需完善扶贫评估机制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4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