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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5月12日的新闻(记者贾立梁)从5月1日开始,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全面限制黄标车的通行。 据交通管理部门统计,截至10日,全市依法调查了“黄标车规定时间内未在道路、区域行驶”的交通违法1616起。 其中,电子警察的拍摄1452件,现场调查164件。

据悉,截至5月1日,交管部门在省际往来的国家省道沿线及高速公路出入口增设了大量黄标车限制引导标志。 5月1日以后,电子警察系统、执勤警察全面加强了黄标准车的入侵限制、车辆漏检、相关卡等违法检测输出。 据交管部门透露,从最近调查的违法数据来看,黄标车的违法多集中在市内6区、高速公路、环城等区域。 违法时间段的分布比较均匀,上午3点到19点是违法多发时间段,其中5点到8点,17点到19点是高峰时间段。

交通管理部门表示,管制政策实施后,得到广大黄标准车车主的积极应对,许多车主主动申请提前淘汰黄标准车。 但是,有些业主幸运的是,他们继续开着黄色的车违法出发。 对此,交通管理部门现在交通管理部门已经与环境保护部门建立了相互运用的机制,“黄标车”和未通过环境保护检查的车辆已经登记在交通违法解决数据库中,全市近2000个地方的电子警察比较有效 黄标车违反规定在限制区域内行驶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上没有悬挂牌照,没有设置检查合格的标志的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保留汽车,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相应的手段 因此,交管部门在去日常检查的工作中,发现上述违法车辆会予以拘留,并按规定处罚。 另外,交通管理部门指出,“黄标车”不能领取载货汽车通行证,个别“黄标车”车主即使非法取得载货汽车通行证,一旦进入限制区域,也会依法受到处罚。

标题:“天津市限行“黄标车”10天查处闯禁行违法车161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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