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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以来,阜阳市司法局深入学习了《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新理念和新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以社区矫正对象最关心的实际利益为目标,以激发自我矫正的内生动力为主线, 以开展“滴灌”教育为主轴,提升“一帐三表”教育活动水平,积极探索“书本式”教育,结合法律约束、道德引导、家庭影响、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就业援助等措施,统一制作12种教育学习活动模板,明确“书本式”教育工作指南,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矫正、与外部帮助协调互动的教育转型路径。 从而有效地将教育学习内容转化为悔过自新、警惕敬畏的自觉行动,全面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努力打造濮阳社区矫正品牌。
首先,探索“书本式”教育,“融入”并从个人经历中忏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使教育和学习的内容真正“进”去。根据其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成本损失,应建立自己的违法犯罪成本损失台帐,引导其认真分析和计算其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人身自由、工作收入和家庭纽带等八项成本损失。通过自身经历和个人经历的成本损失,他们产生了后悔心理,从而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矫正的内生动力。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建立损失登记册以来,已经建立了1000多份损失登记册,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探索“列举”教育、“转化”法律后果的警惕性。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犯罪,市司法局对以往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的原因、类型和法律后果进行了深入挖掘和分析,筛选并公布了高发、斗殴频发、酒后驾车、赌博、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等四类犯罪的成本损失清单,供社区矫正对象吸取教训,督促其提高警惕。同时,明确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名单内容”履行提醒义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目前,已有20多名新接纳的社区矫正对象了解了该清单的内容,并写下了他们的经历。
第三,探索“案例式”教育,并在具体案例中“融入”敬畏。为充分发挥我市社区矫正对象警示和羁押执行案件的威慑作用,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和羁押执行案件警示教育通报制度。 每月收集整理全市发生的警诫和羁押执行案件,并在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宣传,以便在平时接受教育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直接教育警诫,并写出学习心得,使其产生敬畏感,有效发挥地方羁押执行案件的教育指导作用。 目前,已经发布了一期案例警告教育公告和两期警告案例。
同时,积极开展宣誓守法和写感谢信两项行动,组织情感管理、交通安全教育、婚姻家庭关系处理等三项心理调适主题教育,邀请人力和社会部门或相关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指导或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援助体系,有效提高社区矫正教育效果。
标题:按下“快进按钮”进行创新并寻求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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