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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险是最初的原始保险形式,也是最基础的保险形式。在广大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有许多自发的探索。针对农机安全难题,中国保监会根据农民需求开展了互助保险试点。湖南省通过互助保险机制,走上了一条创新高效的农机保险实践之路。
2013年7月,在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的技术支持下,以农机安全协会为平台,依托现有农机监理队伍,湖南省农机互助保险正式启动。那一年,它扩展到全省122个县中的98个,保费收入超过4700万元,农业机械安全风险超过91亿元,事故超过2500起。
回顾过去三年的创建过程,农机互助保险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互助保险的低门槛、高补偿和符合农机经营者责任和要求的个人服务形式。湖南省农机互助保险设立了农机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最低保费50元,最高保费600元。2014年,共有56,779人投保,总保费为1,570万元。每份保单只需276元,但最高赔偿额超过18万元。农机管理团队的参与和省农机局的严格管理,使保险服务更有效率。一旦发生事故,服务站可以迅速解决机械维修、事故救援、纠纷调解等问题。,并可在事故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获得赔偿。
“农机互保工作是新形势下农机安全发展和严格安全监管要求所推动的改革创新之路。”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焦表示,农机互助保险可以把事前预防和事后补偿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机互保在防灾减灾方面的专业优势,可以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的风险管理和技术防范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农机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然而,农机互助保险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发展时间短,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模式。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焦提出了四点建议。首先,为提高农业保险支持政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应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不仅要扩大农业补贴品种,提高补贴标准,还要解决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的漏洞,并将农机互助保险等新的保险形式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给予越来越大的支持。其次,我们应该完善法律法规。农机互助保险的唯一基础是农业保险法规,这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我国应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法,修订和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并制定了农业机械互助保险、农业和农村互助保险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第三,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各级决策领导和其他学习小组“走出去”,学习国外先进的农业保险理念、政策和法规。同时,积极推动相关机构开设农业保险互助保险专业课程和研究课题,填补互助保险人才的短版。最后,互助保险是改革和创新的试验领域。建议以三省一市为互助保险示范区,形成互助保险的运行模式,扩大互助保险的覆盖范围,拓展农业和农村互助保险业务。
标题:发展相互保险湖南省农机保险高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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