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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进行了全面部署。

根据实施方案,按照“打击违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解决、明确分工、加强合作、远近结合、整体改革”的工作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政策,重点整顿p2p点对点借贷、股权众筹、网络保险、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资产管理、跨境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

央行:采取“渗透”监管

13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多部委发布的《互联网资产管理和跨境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对于通过互联网从事资产管理和跨境金融业务的不同类型的实体,专项整治确定了三个整改重点:一是各类具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格但经营不规范的互联网公司;二是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格、跨境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公司;第三,互联网企业具有多重金融业务资格和明显的综合业务特征。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资产管理和跨境金融业务涉及的领域错综复杂,部门众多,涉及面广,需要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配合。专项整治应当以准确的业务定性、明确的整治责任和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为要求,结合从业人员的许可状况和主要业务特点,采取“渗透式”监管方式,明确业务本质属性,落实整治责任。

国务院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 股权众筹将是重点领域

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已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开展支付机构客户准备金支付风险和机构间清算业务的整治;另一方面,是开展无照支付业务的整顿。

中国证监会: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

13日,中国证监会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了《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重点整顿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台上的金融家未经授权公开或公开发行股票。平台通过虚构或夸大平台实力、融资项目信息和回报进行虚假宣传,平台上的金融家通过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平台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特许金融机构配合互联网公司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规范和调查分类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视违法情节、整改情况、危害后果等进行处理。

国务院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 股权众筹将是重点领域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笑君表示,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及平台上的融资人进行互联网股权融资时,严禁从事以下活动:一是擅自公开发行股票;二是变相公开发行股票;三是非法开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第四,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第五,金融产品和业务的虚假和非法广告;第六,挪用或侵占投资者资金。整改期间积极规范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或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为。发现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或者非法从事证券活动的,按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机制进行查处。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应当按照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行查处。发现虚假陈述或者误导性宣传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发现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互联网信息管理条例》处理。发现挪用、侵占投资者资金、欺诈发行等涉嫌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 股权众筹将是重点领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络贷款风险专项整治

近日,银监会和14个部委联合发布了《p2p点对点贷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网上贷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建议》要求全面调查机构基本情况、各项产品和业务运作情况、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调查近年来发展过快、媒体宣传过度、承诺高回报、涉及房地产配置或校园网上贷款的网上贷款机构。同时,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整顿和禁止互联网企业非法或超范围开展网上、线下网上借贷业务,以及以网上借贷名义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

国务院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 股权众筹将是重点领域

中国保监会:网络保险专项整治

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保险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了一年,分为深入调查、调查整改、总结报告三个阶段。在深入调查阶段,主要是通过全面调查和随机抽样,找出风险基础,制定整改方案。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下一步,我们将进入调查整改阶段,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整改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加强处理,对非法经营的市场主体采取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互联网保险业务。最后,总结报告阶段。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于2017年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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