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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年底,我国钢铁企业负债总额超过4万亿元。一些分析师表示,债务问题是目前钢铁行业产能和杠杆率下降的核心问题之一。如果债务困境得到妥善有效的解决,国内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解决进程将得到更有力的推动。
债转股作为降低杠杆和解决企业债务危机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被决策者多次提及。有分析师表示,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研究降低企业杠杆率的综合措施,包括债转股。总的原则是遵循市场化和法治。
随着债转股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企业急于尝试。此前,东北特钢因到期债券违约无法支付,试图通过债转股的方式解决,但遭到债权人拒绝。最近,渤海钢铁集团和中钢集团报告称,他们已经制定了债转股计划。中钢集团被指控通过与数十家银行的债务减免、延期和债转股,将1000多亿元的债务削减至600亿元,该计划已被报道。
中钢的债转股可能成为首个案例
昨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中钢获悉,目前债转股计划已有报道,但没有后续进展。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中钢集团及其72家子公司的负债总额超过1000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负债近750亿元,涉及80多家境内外银行和部分信托融资租赁公司。之后,在银监会、SASAC等部门的协调下,中国银行(601988,BUY)牵头成立了一个债务委员会,与中钢集团协商制定债务重组方案。
今年3月底,上述重组方案上报银监会、SASAC等主管部门审批。总体规划包括减债、展期和数十家银行协商的债转股,最终债务规模预计将降至600亿元左右,其中债转股约占一半,部分债务展期期限为6年。
如果中钢债转股进展顺利,它将成为首个采用债转股的企业,监管机构推动债转股的决心也可见一斑。债转股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债务违约处理方式,在东北特钢等地方国有企业恶性违约后,遭遇了逃废债务的困境。
业内一些分析师指出,中国钢铁债务高企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目前,该政策致力于通过并购、资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然而,债转股计划一再遭到批评。近日,有报道称,中国债券持有人加入银行行列,反对债转股计划,并取得初步胜利,加大了对债转股计划出台的阻力。债转股的利弊在这里没有具体判断,但是如果这种方式不严谨,就会留下很大的隐患,所以需要谨慎对待。
然而,一些分析师认为,中钢实施债转股计划的目的是拓宽企业发展潜力,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总的来说,债转股的实施对中钢集团有明显的好处,这不仅有利于银行参与中钢集团的改革,也有利于用市场化的手推动其产业结构的调整;这也有望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减轻财务压力,避免破产风险。
由于钢铁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对本地就业和其他因素负有责任,今年的产能削减进度低于预期。国家发改委此前透露,上半年全国钢铁产能超过1300万吨,仅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30%左右。
应该严格遵循市场化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钢铁行业的运行显示出产能下降的缓慢步伐。
据悉,今年上半年中国粗钢产量为3.9956亿吨,同比仅下降1.1%,降幅同比缩小0.2个百分点;钢铁产量5.5992亿吨,同比增长1.1%,增速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钢铁企业实施债转股,不可避免地会对产能剥离造成阻力,产能剥离是供应方“三对一、一减一补”五项任务中的第一项,减缓僵尸企业的市场清理速度。
根据渤海钢铁的情况,渤海钢铁集团在2010年合并后通过贷款迅速扩大产能,并面临生产季节产能过剩和利润下降的困境,最终导致债务违约。
根据最近的消息,随着渤海钢铁产品的持续违约,天津SASAC支持的渤海钢铁集团债转股计划终于流出,其在银行的债务将通过天津市政府设立的基金承担。然而,各机构普遍对这一计划不乐观,称其极不确定且难以实施。一些机构表示,在产能加速下降的背景下,他们不应对企业信贷风险过于乐观。
至于债转股,一些分析师认为,债转股应该减少行政干预,尊重债权人的利益,并考虑社会效益。目前,许多产能过剩企业希望债转股能够延缓破产,这些行业都集中在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的传统行业。因此,在当前的债转股案例中,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很高,而地方银行作为重要的债权人,对其初衷并没有高度的认同,但由于它们与地方政府有很大的关系,很难做出独立公正的选择。因此,债转股应主要由债权人推动和引导,地方政府干预应减少。
同时,上述分析师建议,债转股作为一种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手段,不应与去产能相冲突,应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防范行政手段过度干预的“伪市场化”。对那些确实无法挽救的企业,应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应该破产的要依法破产,不要处处搞债转股,自欺欺人。
标题:钢企债转股稳步推进 专家建议应严格遵循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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