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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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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基本情况:白浩投资实施减持方案前,持有公司非限制性股份35,285,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92%
●本次减持方案的主要内容:白浩投资将在本次减持方案公布后三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70万股的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8354%(本次减持方案公布后15个交易日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方案的实施:在本次减持方案实施期间,白浩投资于2016年6月8日通过上交所商品交易系统减持了320万股公司非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4969%,减持价格为15.13元/股。截至2016年8月18日,白浩投资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已过。
●本次减持方案实施期满后:白浩投资持有公司32,085,834股无限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823%
2016年5月12日,上海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白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浩投资”)的股份减持方案通知。
现将其股份减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白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减持方案时,其持有本公司35,285,834股无限制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92%。
根据《白浩投资股份减持方案通知》,白浩投资计划在减持方案公布后三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70万股(减持方案公布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上海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16-035)于201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截至2016年8月18日,白浩投资减少计划的实施期已过。
二.股东实施减持方案及相关持股变动
(一)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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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次减持与之前披露的白浩投资的意图和承诺一致。
(3)实际削减与之前披露的削减计划一致。
(4)白浩投资没有一致行动人,白浩投资从股份减持方案实施到减持期满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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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此次减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白浩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该减持方案的实施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宣布。
上海李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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