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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新兴铸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方交易所”)公开上市,出售本公司持有的新疆金特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金特”)48%的股份。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铸管”)100%股权和新兴铸管新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控股”)持有的新疆新兴铸管金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国际贸易”)55%股权。2016年7月,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兴继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继华集团”)作为唯一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同意转让新疆钢铁企业股权,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以下三种资产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组合,即现金、新兴继华集团持有的继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土地或其他资产。有关此事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及7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8月17日,本公司与新华吉化集团就其所持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吉化股份”)的转让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意新华吉化集团将其所持吉化股份作为新疆钢铁企业股权转让的支付价格之一。根据协议,新兴继华集团拟将其持有的5%的继华股份(合计1.9285亿股)转让给本公司。新兴继华集团与本公司一致同意确认继华股份的单价为协议签订前30个交易日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8.435元。股份转让总价为1626689750元。本协议的生效条件为:各方签字盖章,完成内部审批和决策程序,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披露本次上市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建议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新兴铸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标题:关于出让公司驻疆钢铁企业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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