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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市开展“五大曝光”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切关注源头、城市、公路、农村四大主战场,密切关注“两客一险一货”等八大重点车辆,动员全民警全力以赴,大力开展源头排查隐患、净化道路秩序等五大专项行动。 维护农村安全,曝光宣传警示,与社会合作,坚决打赢改善交通安全的硬仗。 5月2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5月份查处了50辆未处理20次以上的优秀违章车辆,并公布了典型案例、高危交通企业、事故多发路段和终身禁驾名单。

阜阳交警揭发了一批交通违法企业,并对三辆车予以终身取缔

本次公布的事故多发路段为南乐县大林301省道、濮阳县舜帝大道与长青路交叉口、濮阳县307省道李白秋村交叉口、清丰县单拐大道交叉口、清丰县沙寨村东交叉口0~10公里。暴露的高风险运输企业有濮阳迪达货运有限公司、濮阳新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濮阳成峰运输有限公司、濮阳新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濮阳华龙龙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述五家企业中有许多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工或检验,存在安全隐患。各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督促车辆处理违章行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阜阳交警揭发了一批交通违法企业,并对三辆车予以终身取缔

此外,杨青军、丁金锋、张、纪朝安名下车牌号码为于JP6778的非法车辆数目分别为20辆及20辆。郭(身份证号41092619 * * * * * 0837)、王默玲(身份证号41092819 * * * * * 0619)和王默玲(身份证号41092819******0077)被终身禁止驾驶。(记者杜鹏)

典型事故案例

●2019年5月29日3: 20左右,郭醉酒驾驶一辆无照普通摩托车。在濮阳市胜利路自东向西行驶至振兴路交叉口以东100米时,与胜利路北侧的隔离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郭当场死亡。经调查,郭谋谋驾驶不符合许可驾驶模式的机动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对此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2019年7月13日12时30分,刁牟某驾驶鲁R**138中型客车沿307省道自东向西行驶至濮阳县海通镇后康庄村北路口,在前方车辆缓慢排队超车时与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和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发现,刁牟某超车占对面车道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他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2019年8月29日18时10分,李谋谋驾驶于京**125小型货车从北向南行驶至南乐县杨村镇庄妍村时,与郭谋谋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辆车不同程度的损坏和郭谋谋受伤。经调查,李牟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未能确保安全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他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2019年9月25日14时32分,韩牟某驾驶于G**637小型普通客车沿G342范县段自东向西行驶至镇与展北路交叉口时,撞上了隋牟某驾驶的安徽S**981重型半挂车的尾部,当时隋某正在等红绿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韩牟某受伤,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过调查,韩牟某没有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也没有系安全带,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他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阜阳交警揭发了一批交通违法企业,并对三辆车予以终身取缔

●2019年11月18日8时30分,侯牟某驾驶于京**500小型车,沿濮阳县富民路由东向西向北行驶进出道路时,与耿牟某驾驶的于京**793小型普通客车沿富民路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相撞,对两辆车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据调查,侯牟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出道路时未能优先考虑正常车辆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他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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