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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的潜规则,如高额返利和带金销售,使得中国市场的医药企业有更强的需求来控制产品的市场价格,从而保证企业的利润,满足移动环节的返利。
《财经》记者/文主编/文
12月7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交易对手达成并实施了心血管、康复治疗和糖尿病领域医疗器械价格垄断协议,并处以1.185亿元的行政处罚。
一位与国家发改委关系密切的匿名专家告诉《财经》杂志,这只是一份简单的新闻稿,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很快公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有义务在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发布前与美敦力进行沟通,这也是为了妥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美敦力遭遇的反垄断风暴是国家发改委2016年在医疗领域的又一次反垄断努力,也是葛兰素史克行贿后外资医疗器械企业的又一次挫折。
美敦力是一家跨国公司,在心血管、恢复治疗和糖尿病相关医疗器械领域处于领先地位。2015财年,收入为202.61亿美元,大中华区市场仅占全球总市场的5%。
国家发改委批评美敦力和分销商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纵向限制销售目标和销售领域,以及限制竞争品牌产品的分销。美敦力高管向中国媒体透露,这种行为不会在美国发生。上述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系密切的专家也指出,日本和印度不存在类似的垄断协议。
昂贵的医疗设备总是让人变得敏感。一旦美敦力的垄断地位确立,它将遭遇中国的舆论风暴,就像以前的葛兰素史克一样。
企业的价格行为是在市场环境中形成的。适度控制市场价格是任何企业都会采取的经营策略。为什么美敦力发展到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地步?在美国、日本和印度,美敦力不敢以这种方式运营。为什么美敦力敢于在中国市场运营?这可能与中国的市场环境有关。
在任何产品领域,生产企业完成生产后,要么建立自己的销售团队进行销售;或者转售,让其他公司为自己销售,也称为代理销售。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点。
在中国市场,大多数本土医疗器械公司选择了代理模式,很少有公司建立了自己的销售团队。
美敦力也不例外。虽然它选择在欧洲和美国建立自己的销售团队,但它也选择在中国转售,正如上面提到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公告中提到的。事实上,许多外资企业选择了在中国的代理模式,允许代理商转售他们的产品。
多年来,中国的公立医院一直使用高价药品和设备,并从中获得高额回扣。此外,政府的税率更高,一些药品和设备的价格一直在上涨,特别是几乎没有竞争产品的独家品种。部分进口专利药物、骨科耗材、心脏支架、起搏器等。在中国比在欧洲和美国贵得多。
即使自己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更高,制造商也宁愿给代理商一个更低的底价。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美国自建的销售团队提供回扣,非法成本更高。正是因为空的利润相对较大,大型代理商才能将业务外包给他人,或者适当地规避风险。
不同层次的外包运作方式使中国医药行业出现了所谓国家代理的尴尬局面。例如,能够开拓医院市场的人没有资格从事药品销售,所以他们在流通企业中从事销售业务。
根据2013年在重庆宣判的一起案件,被告栾谋谋通过挂靠方式从事骨科器械销售。他把设备送到医院,医院把销售款付给了公司。扣除管理费、税费等其他费用后,公司将剩余资金放在了栾谋的卡号上。在他付给医生销售额的40%的回扣后,他仍然有10%到18%的利润。
除了各级代理人的利润之外,所谓的空利润是非常大的,其中一些是为高额回扣和高腐败率保留的。根据数百起公开披露的医疗腐败案件的反馈信息,《财经》杂志发现,骨科和心血管设备的回扣金额普遍超过20%,40%也不少。
不同层次的合同,不同层次的风险规避。一旦事故发生,风险往往落在将产品和回扣送往医院上。
《财经》杂志记者通过对上述100多起违法案件的梳理,发现医药流通最后环节的医药代表普遍学历较低,他们往往为了赚钱而铤而走险。
由于高额回扣和黄金销售在中国市场普遍存在,从生产端到医院端的行业潜规则实际上增加了患者看病的成本。
这也使得中国市场上的制药企业对控制产品的市场价格有了更强的需求,从而保证了企业的利润,满足了移动环节的回扣需求。毫不奇怪,一些企业已经发展到实施被国家发改委批评的价格垄断协议。美敦力的产品在国内市场没有强大的竞争对手,但也增强了其控制价格的能力。
在这种环境下,美敦力不可避免地会放弃受到国家发改委批评的价格垄断协议。每次出现大风暴,中药行业都希望改变高额回扣的现实,改变日益不正常的转售模式和保留价代理模式。
标题:外企美敦力被罚近1.2亿 反垄断风暴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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