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边肖濮阳信息港消息,近日,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的通知》,对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进行了说明。详情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濮政[2007]52号), 首先,批准的时间 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审批,过期不再申请。 二。批准的内容 (一)存款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经办人员、经办人员手机号码、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前后对应信息等。 (二)存放员工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位、职业、职称、学历、婚姻状况、手机号码、家庭收入等。 三。验证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0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国发[1990]号)执行。2020年的存款基数基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最低标准和最高限额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原则,201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8852元,月平均工资收入为5737元。2019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11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4130元;存款基数下限按2019年濮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市区月存款基数下限为1700元,月存款总额下限为170元,濮阳县、青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月存款基数下限为1500元,月存款总额下限为150元。 自费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20%。根据濮阳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确定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70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554元,市区下限为340元,各县下限为300元。 (4)其他 1.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阳光大厦处理窗口和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审批表》、《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审批表》和《濮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审批表》,并携带u盘复制相关电子数据。 按要求填写表格,输入电子数据,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上员工工资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批。 2.缴存单位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有人员变动,应填写《濮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动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缴存手续。希望各单位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的审核工作,确保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时准确入账,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0年6月29日 来源/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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