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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12月2日,

深港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是明确的

12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深港通试点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深港通试点涉及的税收政策问题。本通知自2016年12月5日起实施。

第一,内地投资者透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的所得税。根据通知,从2016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所获得的转让差价收入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收入,应当计入其总收入,并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要闻汇总

关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h股所获股息,《通知》明确规定,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中国结算将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单,h股公司将按20%的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h股获得的股息将由中国结算按20%的税率扣缴。已在境外缴纳代扣代缴税款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有效的扣税凭证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税款。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取得的股息收入,按照上述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要闻汇总

关于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股息所得税问题,《通知》明确规定,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所获得的股息收入应当计入其总收入,并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连续持有h股12个月的内地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h股公司应向中国结算申请,中国结算将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企业投资者名单。h股公司不向内地企业投资者扣缴股息,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内地企业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依法申请香港交易所非h股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股息所得税抵免。

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要闻汇总

第二个是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深交所a股的所得税问题。根据通知,投资深交所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取得的转让差价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收入,在香港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身份、持股时间等详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实行基于持股时间的差别税收政策,上市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申报。对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的香港投资者,其与中国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并退还多缴税款。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符合退税条件的,按照已纳税额与按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予以退税。

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要闻汇总

第三,是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股票的增值税问题。《通知》明确了港股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深港通买卖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所获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获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内地单位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所获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按照现行政策免征增值税。

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要闻汇总

第四,内地和香港市场的投资者通过深港通进行股票转让时的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该通知,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继承和捐赠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并按照内地现行税制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继承和捐赠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应当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缴纳印花税。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可以相互收取上述税款。

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要闻汇总

第五,对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和深交所参与的证券(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通知》澄清,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和深交所借入和返还担保出售股份所涉及的股份,暂免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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