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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12月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钟发[2015]9号)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根据《配电网业务有序开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地方建议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确定延庆智能配电网等105个项目为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是指110千伏及以下的地方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不包括22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网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应符合省级配电网规划,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市场主体对配电的要求。
坚持公平公开,不得指定投资主体。试点项目应对合格的市场主体公平、公开,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手段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和供电范围,签订协议。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具有与配电网投资运营相对应的经营资质和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鼓励电网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化产权公司,通过股权合作参与竞争。
明确供电责任,确保供电安全。试点项目应当符合电网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证供电和普及社会服务的义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运行。各地要按照明确界限、明确责任的原则,划定试点项目供电范围,避免重复建设,防止交叉供电,确保供电安全可靠。同一分销区域内只有一家公司有权运营分销网络。
CICC认为,分散增量分销网络的经营权,界定分销网络的经营范围,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增量配电网项目的管理,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编制的配电网规划,打破电网公司总体规划的垄断,赋予地方能源部门更多的权力和优势,激发地方政府参与电力改革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电力改革向深水区推进;同时,很明显,分销网络运营商承担了分销区域的结算业务,凸显了分销网络资源的稀缺性;限制配电运营商跨地区从事配电业务,极大地限制了电网公司跨地区配电的特权,电网公司将与社会资本公平竞争;除了向市场参与者提供基本电力服务外,配电运营商还可以提供增值服务,包括需求侧响应、设备运行和维护等。,这将为分销运营商增加新的利润点。拥有用户资源的分销网络企业将受益匪浅,并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热情。
CICC主要推荐三类公司:1)拥有本地电网资产或综合能源服务能力的公司:华光、广安爱众、涪陵电力等。;2)具有总承包资质的配电设备公司:智信电气、思源电气、季承电子、国电南瑞、许继电气等。;3)积极分配用户资源的公司:广智电气、巨化科技等。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发布 10股望受益(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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