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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权的同一时期,仲景员工已经提起了集体仲裁和诉讼,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理通知。然而,他们并不乐观。“公司没有多少资产。即使它破产清算,也不足以支付所有人。”
首都寒冷的冬天似乎已经涌入疯狂的vr和ar领域。近日,中景视觉发生员工追薪事件,一轮融资2000万元。仲景视觉的几十名“前雇员”已经追回了拖欠了两个多月的工资和近200万元的报销款。
根据维权员工自发统计的“部分员工拖欠工资明细”,统计中有49名员工拖欠工资155.75万元,报销38.88万元。对于一家只有大约60名员工的初创公司来说,这份名单意味着拖欠工资几乎覆盖了所有员工,绝大多数员工在7月和8月份都没有支付工资,还有一些员工在6月份仍然拖欠工资,个人欠款最高可达8万元。
10月28日,仲景的员工捍卫自己的权利,要求加薪。但是,维权的地方不是中景视觉公司,而是公司股东汪祥云的办公室。
拖欠工资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中景视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注册,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汪祥云、马树清为公司自然人股东,汪祥云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汪祥云的另一个身份是盛京网络链接的合伙人,该公司由清华控股、紫光(000938,购买)、陈达风险投资和许多其他机构投资。
2014年12月23日,仲景愿景介绍了刘俊峰、北京仲景锐锋投资管理中心和北京仲景智丰投资管理中心。刘俊峰是仲景视觉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此前,刘俊峰在摩托罗拉和联想集团工作了近2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与汪祥云同属“清华系”。
2015年3月25日,中景视觉引进东方网通(300367,买)和探路者(300005,买)(天津新七电投资有限公司)两个投资者,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133.33万元。刘俊峰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汪祥云是股东。维权人员告诉记者:“这次融资是1500万元”。
2016年2月29日,中景视觉介绍了深圳陈达和萧冰总裁的投资情况。深圳陈达曾被零点二宝集团评为“2015年中国50大风险投资机构”之首。仲景员工说,“融资2000万元。”几位员工告诉记者:“公司首席执行官刘俊峰公开表示,资金已经到帐,而公司的财务也可以证明,3500万元已经进入公司账户。”
此次融资后,中景视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公司已于2015年8月率先完成“延时16-17毫秒,20毫秒内达到低延时标准的移动vr一体机”。只有当虚拟现实产品的延迟小于20毫秒时,才能消除眩晕。仲景预计其产品将于2016年第三季度上市。
令人惊讶的是,“公司才两个多月就没钱了,”仲景的一名员工陶昕(化名)告诉记者:“5月份,有些人已经被拖欠工资了。此外,有些同事在5月份没有缴纳社会保障公积金。”然而,直到8月25日,雇员们才发现,在询问社会保障和公积金时,他们“没有得到及时支付”和“被调离”。这时,“钱还没有付,公司开始跟员工谈‘减薪裁员’。”
然而,陶昕认为,“在3月和4月之前,公司只有40名员工,工资也不多。而且,公司的产品还没有正式进入推广环节,只生产了数百种产品,供应商只支付一半货款,每月总支出约200万。要在短短几个月内烧完2000万是不可能的。”自成立以来,除了200多万元的工资,中景视觉还欠供应商约160万元。
维权困境
经过多次集体谈判,约30名员工于8月30日签署了《离职协议》。“我们愿意放弃对裁员的补偿,但要求我们补交拖欠的工资、五险一金。”由中景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俊峰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辞职协议》规定,中景公司应于7月和8月缴纳社保,6月、7月和8月缴纳公积金,6月、7月和8月缴纳个税,并在“两个月”内支付拖欠的报销款和工资。
“此外,约20名愿意减薪并留在公司的员工也在10月11日被告知公司无法运营。”陶昕告诉记者:“每次集体谈判,汪祥云和刘俊峰都出席并表达了他们的观点,但10月11日之后,首席执行官刘俊峰失去了联系,在协议约定的最后期限之前找不到其他人。”我们只能通过盛京网找到汪祥云。毕竟,大多数人最初是在盛京网络的支持下来到这家公司的。”
但目前,汪祥云已发表声明称,“拖欠员工工资的主体是公众,而不是公司股东汪祥云。”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只在公司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没有支付员工工资的义务。在公众看来,我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职位,也没有薪水。"
在维权的同一时期,仲景员工发起了集体仲裁和诉讼,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理通知。然而,他们并不乐观。“公司没有多少资产。即使它破产清算,也不足以支付所有人。”
事实上,大多数资金不足的初创企业都会面临这种困境。即使他们破产清算,他们的资产也不足以支付员工的工资。一些创始人会重新发放员工工资,并通过自筹资金为员工找到工作。当然,也有“跑步者”。然而,后者只有少数,因为一旦你“出走”,你将彻底告别创业圈。
上海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著名劳动法律师洪桂斌表示:“他们(公众现场)的情况明显是恶意欠薪,可以到公安机关起诉恶意欠薪罪。”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或者隐匿财产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的行为”,构成“恶意拖欠工资罪”,正式认定的“恶意拖欠工资罪”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构成犯罪的,一般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如法定代表人、人事负责人等)处以罚款。)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洪桂斌认为,“创业公司拖欠工资往往会导致‘赢了官司拿不回钱’的情况,但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可以通过刑事诉讼追究。”
标题:VR界寒光一凛 众景视界欠薪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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