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6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马翠莲报道,为了公平、便捷、高效地处理各类金融消费纠纷,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指导下,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与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建立上海小额信贷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记者了解到,在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实践中,由于当事人之间的分歧很大,经过多次调解仍无法达成和解,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了高效、公正地处理金融消费领域的小额纠纷,借鉴国内外成熟的经验和丰富的实践,经过认真论证,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是指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纠纷。如果双方未能通过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行业惯例,并按照公平原则,提出调解意见以解决争议。如果消费者接受该意见,争议双方应接受并承诺履行该调解意见。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该意见,调解意见将作为专家意见供各方参考,但不具有约束力。5000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标准是向上海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征集的,由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理事会审核确定。

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根据合作备忘录,金融消费者申请调解,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受理适合调解且符合受理范围的金融消费纠纷,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被申请人不得拒绝。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建立了调解事项快速受理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消费者申请调解后,上海金融消费者争议调解中心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联系当事人,征求调解意愿。如各方同意通过调解解决争议,上海市金融消费争议调解中心应于当日指定一名调解员或根据各方选择确定调解员,并自调解员确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组织调解。

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孙天棋表示,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的建立,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更快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为金融消费关系提供了一个“减压阀”和“润滑剂”,节省了小额信贷消费纠纷对司法资源的占用。

标题: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7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