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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翁秋溪
记者郭英丽
近日,福建省石狮市的一位“老赖”因为被列入“信用黑名单”而无法购买机票。他主动向石狮市人民法院一次性付清欠款5.5万余元,并要求将其从不可信赖的执行者名单中删除。申请执行人林先生在拿到多年拖欠的款项后非常激动,甚至对在场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记者说了几句感谢的话。
这种好事不是个案。自福建省石狮市公布“红黑榜”以来的一年中,已有486名“老赖”自愿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红黑信用清单”已经成为普通百姓在街头巷尾的日常话题。
2015年,为推进和完善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石狮市开展了“诚信无价”专项活动,并建立了“信用红黑榜”机制,定期曝光。“信用红单”主要针对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政府信用信息系统、民间融资登记系统的信用记录进行信用评分,根据信用评分将企业分为甲、乙、丙、丁三个等级。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优先纳入成长型企业项目库,仓储企业根据其信用等级享受不同等级的信用支持。
对于欠钱欠息的企业和个人,相关部门、银行协会、相关银行和行业(协会)将把他们列入“信用黑名单”,由金融工作局汇总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黑名单人员的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
石狮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金融生态县试点工作,着力营造司法、行政和金融服务环境,形成“政府主导、人民银行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各方参与”的良好格局。石狮市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召开了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联席会议的重要议题,积极采取措施化解企业信用风险,协调司法部门维护金融债权,组织专项行动打击民间金融违法犯罪,为金融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一年来,石狮市信用法制环境得到优化,全市企业居民信用意识明显增强。截至2016年3月底,石狮市共收集和录入1,616份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其中449家中小企业成功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及时审理和处理金融债权人案件。2015年,石狮市法院受理辖区内金融机构起诉案件348件,结案233件,结案率66.95%;金融机构受理执法案件181件,执行案件73件,执行率达到40.33%。
得益于良好的信贷和金融生态环境,石狮市的主要经济指标逐年上升。2015年,中国中小城市百强县市综合经济实力由第24位提升至第17位,在中国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中排名第23位,成为中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现经济金融双赢。
标题:486名“老赖”主动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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