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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郭晓冬通讯员王侃报道,201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明确了工作思路,积极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成立了行政审批委员会,通过集体审议方式研究决定了重要事项的审批,开创了“阳光”审批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分局认真梳理了外汇管理的行政许可项目、项目申请条件、业务流程和法律依据,将12个主要项目和33个子项目的行政审批项目分为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制定发布,相关业务岗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完成行政审批工作。
2016年1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分局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窗口正式开启。统一受理模式明确了服务窗口和具体经办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直接办理了可以当场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窗口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于不能当场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窗口应当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单》,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同时,我局统一制定了《行政审批受理表》、《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审批补充材料通知书》等法律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行政审批改革,该局在明确相应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监督机制。省级分行行政审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每季度对各业务处室作出的行政审批决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审批的合规性和时限执行情况。201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分局还将积极探索行政审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核。
标题:打造“阳光” 行政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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