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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是全国首批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试点单位之一。近日,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对贵屿镇循环经济治理和税收管理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提出从立法、政策和机制等方面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贵屿镇有5169户原垃圾拆解户,覆盖镇内27个村(社区)中的26个,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工业年产值占镇工业总产值的90%以上,是当地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然而,由于拆解过程落后、经营生产混乱,当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规范发展循环经济的呼声日益强烈。

2005年,贵屿镇被国家六部委批准为中国首批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试点单位。2010年,贵屿镇国家循环经济产业园(试点)项目启动。2014年,首批80家拆解企业进入园区生产经营。目前,7个村(社区)和758户拆迁户已形成29家公司进入园区集中生产,产业集群和规模效应初步形成。2014年至今,汕头市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3677户居民依法纳税,委托纳税总额3504万元,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377.6万元。

贵屿镇经验: 发展循环经济需多部门协作

据汕头市国家税务局调查,推动地方环境整治和循环经济发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政府主导的多部门合作,才能达到环境整治和规范发展的目的。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议将“循环经济”和“绿色税收”的概念提升到立法层面,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利用汕头经济特区的立法权,构建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要求。

完善税收政策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议国家增加废旧物资拆解企业的税收优惠,保持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引导企业选择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建议政府牵头,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循环经济企业各类业务信息进行“数据整合”和“综合管理”,形成能力测度体系,实施税收预警、监控和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引导企业在环境保护和污水排放、产品质量等方面依法经营。,充分利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走可持续健康发展道路。

贵屿镇经验: 发展循环经济需多部门协作

建立利益导向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规划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立从废旧物资回收拆解到可再生资源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工业增加值和经济税收效益。完善物流、行政、安全等配套服务,在土地利用、用电、融资等方面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对在促进就业、技术创新、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大型企业给予一定的退税。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技术研发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国家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处理基金的相关补贴政策,选择具有一定规模、设备先进、管理规范的处理企业给予补贴,合理进行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规模化经营和健康发展。

贵屿镇经验: 发展循环经济需多部门协作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议政府率先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考核体系,从制度创新入手,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常设工作机构,确保循环经济项目、资金、技术和优惠政策到位。

作者:广东省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标题:贵屿镇经验: 发展循环经济需多部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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