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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作为广东省首批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县级示范区之一,近日率先利用自贸区的区域优势,以独特的方式努力打造“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新标杆”、“政府部门合作新模式”。
一个位置+两个分类账,集合在一起,迅速合作
随着《深化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合作标准(2.0版)》的颁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进行了工作部署,努力开创国家与地方税收合作的新标杆、政府部门合作的新模式。位于自贸区内的南沙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已开始围绕这一部署加快行动。
为切实解决纳税人长期办税、长期查税、长期涉税信息报告和多口径政策应对等问题,南沙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方案》颁布后,迅速开辟了国家与地方税收合作的新阵地,并立即成立了深化国家与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国家与地方税收合作联席会议,形成了“领导牵头、部门承办、共同推进”的联动格局。
在此基础上,双方以国家与地方税务合作绩效评估账户和国家与地方税务合作2.0账户为监管和效率的出发点,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设计合理的评估方法,对44个国家与地方税务合作项目进行逐一分解,确保合作责任落实、合作环节跟踪和合作效果检验。
“7联盟”品牌+4领先,并聚集在一起突破实际成果
南沙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几年前开始合作。2015年以来,双方通过不断探索,逐步打造了“七个联合”的合作品牌:机制联合建设、服务联合建设、管理联盟、执法联合运作、信息互联互通、税法联合宣传、文化联合办公。
机制共建,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引入项目管理模式,用“一会一机制”凝聚“两个共识”。服务联盟,即建立联合办税服务大厅,建立门户网站导航链接,用“一厅一网”处理“两个事务”。管理联盟,即共同进行信用评估、佣金收取、额度验证等。,用“一个标准、一个制度”管理“两个纳税人”。执法部门应携手合作,共同选择案件源头,同步处理,协调做好对外支付管理工作,以“一同步一共享”的方式解决“两案”。信息互联互通,即建立内部互联互通的信息交换平台,共同制定《国家和地方税收信息交换实施方案》,用“一个平台、一套方案”交换“两个数据”。税法联合宣传,即联合设立网上税务学校和微信订阅号,联合举办税务企业座谈会,通过“一分钟一次会议”了解“两个条例”。文化联办,即搭建一座交流国家和地方税收知识的桥梁,共同举办一个“文化税收大汇演”,以“一桥一班”分享“两家人的感受”。
日前,广州华润物流有限公司的冯女士来到南沙区国家税务局的一个税务窗口,在那里她不仅办理了国税的增值税申报业务,还办理了地税的印花税申报业务。她告诉记者,自2015年8月19日国家和地方设立税收窗口以来,所有涉税业务都可以一次取号排队完成,纳税时间大大缩短。
据悉,2014年,南沙区率先在广东省建立了24小时国家和地方税收联合自助纳税服务区,率先在广州实现了国家和地方税收五大项和68小项的“一窗一交易”,率先在广州实现了“三证一照一码”,开展了联合纳税分析,真正打破了纳税分析的税收壁垒。截至新闻稿发布前夕,前三个开创性项目分别为3083户、1005户和近3000名纳税人提供了便利。双方共同形成的南沙区税收分析报告更加全面、准确。
“自由贸易区国家税收n+新蓝图”汇聚亮点,打造示范
据报道,南沙区国税将利用自贸区的区域优势先行先试,推进“互联网+税收易通”综合管理平台的成果转化,争取基础合作项目的卓越,打造“自贸区国税n+的独特品牌”。
一方面,它正在努力成为一个国家和地方税务合作创新深度收费。要建立联合创新团队,聚集一线骨干和少先队员,专门突击增值项目;扩大实体联合办税服务大厅,建立国家税务电子税务中心,实现两个业务的深度管理;共同搭建自贸区专属服务平台,向纳税人推送个性化涉税信息和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共同开展风险应对,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风险识别和风险预警智能,进一步降低执法风险;要全面推进联合办税、联合委托代收、联合双务,积极探索发票“一岗联办”、税务咨询“一线沟通”等税收经验较好的基准项目。
另一方面,它是一个良好的内外联系的新桥梁。要创新联合宣传载体,丰富联合宣传形式,激活联合宣传内容,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联合开展税收进地铁活动,及时化解纳税人对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的担忧和疑虑,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要实时总结国家与地方税收合作的新动向、新经验、新成果,形成内部交流共享的信息,充分发挥开拓和示范的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全省乃至全国国家与地方税收合作县级示范区建设之路。
标题:争当国地税合作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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