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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的基本信息

注:根据《汇丰金鑫动态战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法或股息再投资法。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4次。每笔基金收入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收入的50%。”

2 .与股利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股权登记日(含股权登记日)后申请认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该股息利息,在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该股息利息。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变更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股权登记日(不含股权登记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没有选择特定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是现金。

(3)投资者可在销售网点或通过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在2016年3月30日前(含)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到的现金股利数额应当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由于分红,基金份额的净值被调整到接近票面价值。受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基金投资仍可能遭受损失,或者基金份额净值仍可能低于票面价值。

(6)咨询方法:

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20376888。

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营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相关网点(详见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入。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不能预测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能保证新基金的业绩。投资风险较大,建议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己的责任”原则。投资决策后,因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仔细考虑并做出谨慎的决定。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汇丰金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标题: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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